1/0
上海旅专打造国内标杆旅游产业学院
新民晚报2021-05-10 09:21:00

图说:上海旅专建设全新产业学院(校方供图)

新民晚报讯 (首席记者 王蔚)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与华住集团共建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产业学院揭牌仪式日前举行。上海旅专校长康年表示,双方合作建设的这个产业学院,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将致力打造成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典范,成为国内标杆性旅游产业学院。

上海旅专党委书记刘晓敏,华住集团首席数字官、华住中国总裁刘欣欣女士,华住集团高级副总裁王晨等出席揭牌仪式。

上海旅专作为中国第一所旅游高等院校,在40多年发展过程中始终引领以酒店行业为核心现代旅游类专业教育潮流,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回应社会与企业对旅游类人才培养的需求,为推动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揭牌仪式上还同时启动了上海旅专与华住集团的产业学院实体化运营建设项目。今后,学校将利用上海旅专吴中路校区近5000平米建筑物业,依托华住集团强大的数字化技术支撑,通过实景化场景营造、实体化经营管理、实战化育训结合等举措,真正实现从招生入学、组织教学、养成教育、教学评价、实训实习、证书获取、高起点就业全方位覆盖的双主体育人、双导师带教、店校一体的“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模式。

我要爆料 联系电话:021-22899999 新民网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作者:王蔚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