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山东多地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智慧管控装置 严防爆燃事故
中国新闻网2021-05-11 15:57:00

中新网济南5月11日电 (孙宏瑗 王强 支倩倩)“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请立即退出,谢谢合作。”近日,山东济南、潍坊等多地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智慧管控装置,禁止电动车乘电梯上楼充电,避免电动车自燃爆炸事故发生。

11日,成都市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燃烧火情,造成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有一名婴儿)的事件引发关注。当日,山东济南一小区接消防部门紧急通知,在电梯内张贴通知,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山东多地近日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智慧管控装置,严控电动车上楼。

“当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内,系统会自动抓拍图片并现场联动语音报警,同时输出信号到电梯主板,控制电梯停止运行。”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道后栾经济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王健介绍说,奎文区在辖区多个小区及社会单位试行安装了电梯电动车识别系统。该辖区目前共建成电动车禁入电梯智慧管控装置2005处,电动车禁入单元门智慧管控装置164处。前期,潍坊市昌乐县已安装195部电梯。

“虽然张贴了严禁在室内、楼道停放电动车的‘明白纸’,但效果不理想。”据章丘区碧桂园小区物管部副经理吕永琦介绍,去年年底,该小区在电梯引入防电动车上楼梯控系统,今年3月,该小区8栋楼14个单元28部电梯安装了该系统,以期达到消除室内、楼道里充电的现象。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指出,近年来,中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上述事件都为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的《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人民币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