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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银认为“新目录”是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里程碑
新民晚报2021-05-21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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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 连建明)德意志银行集团(以下简称“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宏观策略主管刘立男近日发表中国ESG系列研究报告,梳理中国ESG市场上最新监管及市场发展,分享对中长期市场发展趋势的解读。

在最新一期中国ESG系列研究报告中,刘立男就近日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绿债目录(2021年版)》”或“新目录”)进行了解读,她认为,新目录的发行是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刘立男指出,中国是全球最早制定国家级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国家之一。2013年,银监会(现银保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为绿色信贷作出定义。2020年5月和7月,央行等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发布了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征求意见稿,并最终确定为《绿债目录(2021年版)》,成为中国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综合分类标准。

新目录所取得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中国采纳了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减碳约束成为绿债发行的必要条件;

首次统一了绿色项目、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为优化中国绿色金融及可持续金融市场管理奠定了基础;

可执行性强,以减少企业碳排放主要来源,而非抵消碳排放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为中国绿色债券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政策框架,不仅与国际通行的ESG分类标准保持基本一致,还因地制宜地进行了创新提升:《绿债目录(2021年版)》实现二级和三级目录与国际主流绿色资产分类标准基本一致,将促进国内和全球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投资;四级目录基本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三级目录相同,有助于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得到“清单”式金融服务。

此外,《绿债目录(2021年版)》还扩大了合格绿色项目的名单,还可在目录中增加绿色农业、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用水等关键行业的分类层次。绿色设备制造商也被获准发行绿色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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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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