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纪录片《播火1920》6月3日晚播出 揭秘首位产业工人党员的轨迹
上观新闻2021-05-25 10:06:32

1920年是个值得铭记的年份。南陈北李相约建党。他们把目光投向了中国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大本营——上海。同一年,中国建造的第一艘万吨巨轮“官府号”在黄浦江畔下水,举世瞩目。这一年初秋,一个名为李中的青年工人走进黄浦江畔的江南造船厂,成为打铁工人。从知识分子转变成工人,他脱下长袍,换上工服,一边在车间打铁,一边积极联络广大工人,传播先进思想。李中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位产业工人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录片《播火1920》将于6月3日晚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纪实人文频道播出。“纪录片聚焦中国共产党孕育前夕的1920年,通过李中的故事,揭示黄浦江畔这段波澜壮阔的‘播火’历程。”总导演、撰稿刘丽婷说。

李中,原名李声澥,湖南双峰人。出品人鱼洁第一次得知李中,源于前几年动画电影《江南》的一次采风。“在江南造船厂厂史馆参观时,被李中的照片吸引,关于他的史料其实非常少,当时就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后来,随着我们积极挖掘上海本土红色资源,李中再次跳入我们的创作视野。”她说,尽管纪录片篇幅不长,但前后筹备时间长达一年,花的力气并不小,“是真人演绎还是客观记录?片子到底要回答哪些问题?开会经常开到拍桌子。”

作为第一位产业工人党员,李中与毛泽东、陈独秀等有着颇多交往。为了还原李中的人生轨迹,摄制组相继到李中的家乡湖南省双峰县、上海老渔阳里2号的陈独秀故居、江南造船厂原址等多地取材取景,同时用沙画形式呈现他们之间的交往。

1913年秋季,李中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与同乡蔡和森一同被录取。在这里,他与毛泽东、罗学瓒等结识。“我们在湖南省档案馆找到了当时的同学录,非常清晰地记载了他们当时的年龄、班级。”刘丽婷说。那本1917年的学籍档案记载着:毛泽东,字润之,25岁,籍贯湘潭。而在七班的同学录中可以看到:李声澥,字印霞,21岁,来自湘乡。1920年11月,毛泽东曾给同学罗学瓒写了封信,这封信可以证明李中当时就住在老渔阳里2号《新青年》编辑部,与陈独秀住在一起。“当时很有意思的是,陈独秀在他住的地方有块黑板,因为来拜访的人太多,应接不暇,他写过‘会客谈话以十五分钟为限’,而李中却是个例外,不仅可以经常和他交流,而且和他住在一起,可见这两个人的交情之深。”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宣教处原处长徐国梁说。

为了领导工人运动,向工人阶级进行通俗的马克思主义宣传,1920年,陈独秀建议李中改行去当工人。同时陈独秀还提议他将原名李声澥改成“李中”。徐国梁分析,“‘中’代表‘中国’,陈独秀要他胸怀全局,胸怀中国,为中国革命事业进行奋斗。”当时的上海,拥有全中国1/4的产业工人。此时距离老渔阳里2公里的江南造船厂正热火朝天地制造美国的4艘万吨散货轮,配套打铁车间需要大量工人。李中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进入江南造船厂。之后,李中与陈独秀一起创建了上海机器工会,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工会。

“自此知识分子和工人联系了起来,早期革命领袖和早期工人运动联系了起来。他也把当时中国最先进产业之一的造船业与党的早期革命活动紧密联系在了一起。”总监制蔡勤宏说,这段波澜壮阔的“播火”历程,就是《播火1920》所要回答的问题。该片由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台纪录片中心联合出品。

选稿:孙衍康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