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抖音等平台响应倡议:建立防止未成年人冒用账号充值打赏措施
微信公众号“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021-06-01 09:32:00

微信公众号“中国演出行业协会”6月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

今日发起“关爱成长 呵护未来 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保护未成年人行动倡议”,网络直播平台纷纷响应号召,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布响应倡议公告,并通过开屏页、首页资源位、官方“两微一端”等显著位置进行推送,呼吁平台全体主播、广大网民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生态。

首次响应倡议的有:陌陌、TT语音、战旗、花椒、网易CC、KK直播、六间房、么么、秀色、荔枝、抖音、酷狗、虎牙、YY直播、克拉克拉、斗鱼、映客、小红书、来疯、哔哩哔哩、玩吧、秒拍、边锋、爱聊、比心、蓝城兄弟、美拍、微博、天鸽互动、他趣、齐齐、皮皮、唱吧、Hello语音、小米直播、爱奇艺、伴伴、快手、百度、龙珠直播、炫石互娱、天南星、天台娱乐、坚果传媒、七彩福星、亚娱天空、薪宝科技、话社、思凯文化、无忧传媒等超50家网络平台和MCN机构。

关爱成长 呵护未来

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保护未成年人行动倡议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未来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凝聚共识,责无旁贷。

值此第71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之日,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

全体会员单位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现提出倡议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动落实平台、经纪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机制,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和引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直播服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天朗气清的网络直播生态。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时代主旋律,积极推出更多有文艺品味、文化内涵,能够引导人、教育人和感染人的直播内容。全行业形成联动,打造直播+文旅、非遗、传统文化等多个品牌活动,鼓励主播积极参与,从而带动粉丝形成正向引领。

三、网络表演(直播)平台的产品、运营和内容设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全方位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一)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征得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不断升级优化“青少年模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拓展青少年内容池。

(三)建立网上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举报、识别和干预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涉未成年人的相关投诉和纠纷。

(四)网络直播平台逐步建立安全可信的大额提醒、身份验证等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充值打赏的技术保障措施。对于查核属实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按规定优先办理退款。

四、进一步发挥主播“警示名单”的联合惩戒作用,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涉事主播“零容忍”。主播经纪机构配合网络直播平台加强网络主播管理,约束网络主播行为。

五、影响力较大的平台、经纪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关爱和守护未成年人的公益行动,充分发挥直播优势,汇聚爱心力量,关心关注远程教育、乡村教育、艺术普及、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领域和群体,用直播点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

2021年6月1日        

(原题为《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保护未成年人行动倡议书》)

选稿:李宗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