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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起诉违约主播索赔100万胜诉 被告先后跳槽至虎牙、斗鱼
封面新闻2021-06-02 21:30:44

封面新闻记者 蔡世奇

6月2日,B站关联公司上海幻电与主播姚子淋(ID:比尔盖厕)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公布。

原告幻电公司称,原、被告于2017年2月1日签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涉案协议),约定由被告作为原告独家签约的直播播主(B站昵称:比尔盖厕),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被告向原告书面承诺并保证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在任何案外人平台进行类似直摇活动或签订任何类似协议。

涉案主播于2018年5月27日在其微博(ID:比尔盖厕369)上发布文章《离开bilibili了。我有故事,你有酒吗?》,宣布离开B站,并在虎牙平台开播,但当时并未正式与B站解除涉案协议;2018年7月24日,涉案主播又于其微博公开发布其于一周前进驻斗鱼平台开播的信息。上海幻电随即发现被告在斗鱼平台已经使用“"比尔盖厕"的昵称开展直播活动的事实。

对此,B站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1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对此,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现被告单方面在案外人平台进行直播活动等行为,已明显违反涉案协议的约定,故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对原告的违约金诉请依法予以支持。被告姚子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100万元。

主播违约跳槽在游戏直播行业十分常见,在斗鱼、虎牙、以及已经破产的熊猫TV之间发生过很多主播违约的官司,去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头部主播“韦神”(真名韦朕)单方面撕毁与斗鱼的合同“跳槽”虎牙一案作出了判决,“韦神”被判赔斗鱼8522万元,斗鱼反赔247万元。记者了解到,“韦神”方已经提出上诉,该案至今仍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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