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老旧小区停车难?上海“错峰共享”车位来了,还可以多次免费出入!首批停车场名单→
上观新闻2021-06-04 13:43:13

没车位、停车难?“上海停车”APP又添新功能,“错峰共享”了解一下!

近期,新民晚报记者从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该APP内的“错峰共享”电子签约功能已上线试运行,用户通过该功能可实时查询周边错峰停车项目的服务信息,自主选择、一键签约不同时段、距离、价格的服务产品,缓解停车难题。

首批上线的错峰共享项目主要覆盖14个区,总计35个项目和1452个泊位。

首批上线试运行的错峰共享项目名单

打开“上海停车”APP“错峰共享”功能,已在首页面上有所显示。点击进入后,可看到“错峰产品”一栏。

在该栏目中,用户可以看到当前定位附近的场库信息。例如,点击汇智大厦后即进入相关详情页,点击导航按钮则唤起导航软件进行导航。

场库详情内包含哪些有效信息?

场库距离用户的位置、错峰价格、错峰时间等详细信息一应俱全。同时,用户还可点击“签约指南”,了解更多详细操作方式。

当用户确认选择好某一场库后,即可点击“在线签约”,出现签约的各类信息,包括场库名称、详细地址、错峰日期、错峰时段、收费标准、临停收费等详细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订单。用户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予以缴费。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订单详情进行查看。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在完成错峰共享泊位的签约预定后需预先支付“错峰停车费”。

订单生效期间车辆在签约场库规定的每天“错峰时段”内可多次免费进出该签约场库目前,错峰共享功能仅对小型客车用户开放。

如何一键签约?详细图解如下。

虽然“上海停车”App提供错峰预约停车备受好评,不过记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看到,对于该App的使用市民还有不少困惑:

① 市民张先生:近日,登录上海停车App时,发现有一条半年前的道路停车未支付记录,位于富特西一路。仔细查询个人行程记录和付费记录发现,当时我确实有停车的行为,但是已经通过路边收费人员提供的二维码扫码支付过了。这是怎么回事?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答:记者咨询上海市道运局得知,为保障道路停车费征收的规范性、透明性,建议市民可直接使用“上海停车”App的“停车缴费”功能,在线缴纳停车费,及时了解付费情况并同步获取电子票据。

对于通过现场扫描收费协管员手持POS机上的二维码付费但在“上海停车”App上产生欠费记录的情况,用户可通过向“上海停车”App提供的咨询邮箱:service@jtcx.sh.cn发送邮件进行申诉,平台将在核实情况后及时答复;对于核实确已缴费的情况将及时消除欠费记录,对于核实确认存在长期欠费情况且经催缴仍未缴纳的情况,将会依法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将会充分保障相关用户的知情权。

关于不按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具体规定,将由市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市征信管理部门后续正式发布后实施。另外,不建议用户直接扫描收费协管员个人手机二维码付费。

据悉,张先生反映的问题系道路协管员未及时将相关数据上传系统所致,相关收费管理公司已向张先生致歉。

② 市民王先生:通过上海停车App开具了一张电子发票,发现发票抬头是车牌号。因报销需要,想知道发票抬头能不能更改成公司名称?

答:上海市道运局表示,本市道路停车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由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征收后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解缴到市财政专门账户。

根据市财政部门关于通过“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及时解缴道路停车费的相关规定,目前“上海停车”App采用根据车牌信息同步开具电子票据的方式,暂不支持采用公司名称等其他抬头。针对市民反映的相关需求,市道运局将积极对接“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抓紧开展技术研发,争取在年内通过“上海停车”App的升级解决这一问题。

③ 市民方女士:使用上海停车App遇到问题时,没有找到联系客服的选项,请问是否可以增设人工沟通渠道?

答:据悉,“上海停车”App目前面向用户主要通过咨询邮箱:service@jtcx.sh.cn提供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客服水平和质量,市道运局正在抓紧建设客服中心,争取尽快增设人工客服热线和服务专员,为用户提供更加便利的咨询反馈服务。

错峰停车香不香?快来试试吧!

作者:栗思 束涵 任天宝
选稿:唐心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