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无法“智能” 充电难题待解
上观新闻2021-06-07 06:40:09

“禁止楼道充电!”今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规》)施行后,申城不少小区对地下非机动车库进行改造,纷纷安装智能充电桩,解决居民充电难题。可近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地下车库没有信号,手机无法扫码,智能充电桩压根不“智能”。

“光装好充电桩不行,得解决居民切实需求!”家住徐汇区的杨先生说。信号问题为何迟迟未解决?记者实地探访了解情况。

车库没信号,扫码充电成摆设

杨先生住在徐汇区龙瑞路128弄中海瀛台,5月1日《新规》实行后,他主动将原本停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停到地下车库,看到地下非机动车库中已安装了充电桩。几天后,他第一次用手机扫一扫充电口上的二维码试图充电,却发现该处没有信号。他赶忙拨通物业电话。

据杨先生称,物业维修人员曾到现场查看过,告知地库信号问题无法解决,让杨先生每次扫完码后返回地库出入口操作,之后再返回充电桩处充电。“太麻烦了!”对物业提出的这种解决办法,杨先生并不满意。

5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中海瀛台一期杨先生所说的5号楼地下非机动车库。果然,一进地库,记者手机便信号全无。拐过5个弯后,墙边挂着的充电桩映入眼帘,屏幕上一行字提示“扫码或刷卡开启充电”,旁边还张贴了使用说明。记者按照说明上的步骤操作手机,都因为没有信号不得不中止,直到记者返回地库出入口处,才有了信号可继续操作。杨先生补充说,三大运营商在此处都没有信号。

那屏幕上提到的充值卡能用吗?杨先生指着旁边两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说:“可以充值,但要去物业管理处办卡,管理处位于另一个小区。既然叫智能充电桩,使用方式也应体现‘智能’二字。”杨先生希望,物业能跟运营商沟通,让地下车库覆盖手机信号。

宝山区韶山路348弄馨佳园九街坊的小刘(化名)也遭遇同样困境。她告诉记者,小区正在进行非机动车库改造,安装了智能充电桩。但也因为地下车库没有信号,扫码功能不可用。鉴于目前改造还未完全结束,她向“12345”反映,希望小区能解决地下车库信号覆盖问题。

尽管一些地下非机动车充电设备也提供了投币或刷卡等其他替代方式,但相比扫码付款来说,投币或刷卡不够方便。记者在馨佳园九街坊采访时,业委会告知,虽然地下非机动车库充电桩有“投币”“扫码”“充值刷卡”三种支付方式,但实际操作中,充值服务暂未开通,“很多居民不信任办卡充值这种预付式消费方式”。扫码不能用,投币充电就成了唯一选择。居民张先生说:“现在大家更多用手机支付,要另外准备硬币有些麻烦。”

信号覆盖不了,究竟有何障碍

记者留意到,随着小区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地下非机动车库的信号覆盖成了新问题,“没信号无法扫码充电”饱受诟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投诉数量不少,涉及徐汇、宝山、浦东、金山、青浦等多个区。

因结构特殊,小区地下车库常常是信号盲区。按理说,物业管理方应该知晓,为何在安装智能充电桩前未能将信号因素考虑进去?宝山区馨佳园九街坊的业委会主任说,今年初,在改造工程还处于设想阶段时,业委会成员曾就信号问题咨询过上海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当时上海移动称,需要业委会向运营商提出申请,上海移动可派人上门查看并配合改造方案。“得我们提申请?”听到这儿,业委会主任犹豫了:“如果需要花费大笔资金,那势必要通过小区征询。没有电动自行车的住户数量不少,肯定通不过。”就这样,覆盖信号的方案被否定。

除了担心费用外,小区居民对信号基站的先天抗拒也是原因之一。中海瀛台小区所属居委会相关人士说:“之前,小区居民就曾对附近一运营商的基站设置提出过反对意见,认为基站辐射对小区居民健康有影响,基站安装因此搁置。小区信号覆盖都不佳,更别说地下车库了。一年前进行非机动车库改造时,物业曾考虑过信号覆盖问题,如果再提加装基站覆盖信号的话,大部分居民可能还是会持反对意见,因此只能作罢。”

此外,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认为,信号覆盖应该是智能充电桩运营方该解决的事。浦东新区杨莲路160弄的物业经理坦言:“无论是扫码、投币或是充值,钱都是由充电桩公司收取的,物业仅提供场所,信号问题应当由充电桩公司解决。”

选稿:孙衍康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