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好消息!这8个城市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
上海普陀2021-06-07 19:48:30

上海、南京、合肥、苏州等8城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

市大数据中心说,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成功上线后,实现了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苏州市、无锡市、嘉兴市、衢州市、芜湖市8个试点城市的职工在上述试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上述试点城市购房的,且符合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的,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线零材料、零等候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可以一并申请提取)。

通过跨区域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公积金提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实现异地购房提取零材料、多地联办实时审,具有“零跑动、零材料、零等候”3个特点。

一是零跑动。

长三角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界面的“三统一”,职工足不出户即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业务全程网上办、零跑动。

二是零材料。

职工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应当依法如实在网页上填报提取人员、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编号、银行卡号等信息,无需线下提交材料和线上上传影像材料,实现业务办理全程零材料。

三是零等候。

职工提交业务申请时,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将通过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不动产、交易合同、公积金等信息实时核验,在线审核,实现业务办理零等候、秒办结。

此次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影响各试点城市原有的业务受理渠道,职工仍可以通过原有业务渠道申请办理。对于不习惯线上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或是由于各部门数据归集不同步等原因而不符合线上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核条件的情况,申请人仍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线下窗口办理,或前往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跨省通办。

目前,三省一市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共8个,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各地接入条件,将逐步覆盖区域更多城市。这8城可以异地提取公积金之外其中,有2地还可申请提取上海公积金异地还房贷。

在长三角8城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之前就在上个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上海公积金可用于偿还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住房贷款。5月20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20日开始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公告显示,试点业务明确,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于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申请范围: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且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上海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咨询办理。具体业务须知可查阅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或拨打12329热线咨询。

附:长三角8城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

办理指引

①入口指引

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govService)进入“长三角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页面。

②办理准备进入页面后,请先按提示进行身份验证,随后阅读办理须知并同意授权承诺。

③信息填写提取人信息填写提取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同时填写配偶信息,并确认配偶是否作为共同提取人。(若配偶作为共同提取人,夫妻两人需满足在同一缴存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点击下一步后需要配偶进行身份认证)

房屋信息填写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编号,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并确认网签合同信息。

银行卡号信息选择银行并填写银行卡号。

提取金额确认银行卡信息后,页面将展示您的最高可提取额度,请输入需要提取的金额。

④提交审核提交成功,实时审核,等待资金到账。

流程总览

选稿:唐心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