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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跳槽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怎么处理?
上海嘉定2021-06-08 14:08:47

如果一个纳税年度中就职于多个单位,那么年度汇算该怎么做?市税务局说,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作为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哦。来看案例↓

情况1

假设2020年您没有跳槽,全年在A公司工作,每月收入和扣除情况不变,您1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

按照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那么全年的月应纳税额和年度合计应纳税额如下表所示。

假设您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之外,没有其他的综合所得和其它扣除项目,那么经过年度汇算,全年汇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1080元,与全年累计缴纳税款金额相同,因此不用补退税。

情况2

假设您在2020年7月跳槽去了B公司,每月收入和扣除情况与A公司一致,您7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那么全年的月应纳税额和年度合计应纳税额则如下表所示。

您跳槽至B公司后,预扣预缴个税的适用税率又从3%开始计算了,所以全年度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后,相比全年累计缴纳税款18960元,应补税12120元。

第一步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查询】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第二步

选择年份并找到已经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三步

点击【修改】后选择【修改申报方式】

第四步

在“请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栏此中选择到目前就职的新公司,再点击【确认修改】完成

第五步

员工完成上述修改后,新公司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下载更新】后完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步,就可以正常扣除了。

选稿:丁怡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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