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取消限距 药品零售业迎变局
北京晚报2021-06-17 15:23:00

取消限距 药品零售业迎变局

继上海之后,北京地区拟取消350米药店间距限制。

6月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草拟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通知》明确,取消新办药品零售企业应与已有的药品零售企业之间350米以上可行进距离限制要求。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新政落地后,极有可能拉开北京药品零售市场变革的序幕。

北京拟取消350米药店间距限制

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市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通知》明确,取消新办药品零售企业应与已有的药品零售企业之间350米以上可行进距离限制要求,对新申请的药品零售企业,或原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变更注册地址的,与已有药店的距离不再作为许可审查条件。同时,调整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面积给出原则建议。此外,《通知》还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取消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审批,将原来的“先筹建”“后验收”的两个审批流程合并为“新开办”一个流程,对相应审批流程进行相应调整,精简审批程序。

家住和平街十五区的李女士告诉北京晚报《健康周刊》,之前买药只能去离家步行10分钟路程的一家不太起眼的小药店,药店少又离得远给小区居民们带来了很多不便。“不知道药店少是否与药店间距限制有关,就盼望着家附近能多开几家药店。”

“350米的距离限制,是历史遗留产物,这一政策壁垒对规范药店开办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够充分,从业企业活力不够,百姓购药的便利性不足。如今顺应着时代与行业的发展,许多省份都在逐步放开,会逐渐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行业格局。”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执行秘书长、北京搜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亚洲对北京晚报《健康周刊》表示。

此外,他指出,《通知》中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对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要求亦有所降低,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从业企业开店门槛,充分激发市场潜在活力。

在此之前,今年2月份上海市药监局、市商务委就曾联合发布通知,对上海市药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改革,推出包括“取消新开办药店间距限制要求”“取消药品经营企业筹建审批”“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实施全程网办”等新举措。更早些时候,江苏、辽宁等省市也取消了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区域开设门店。

市场将展开充分竞争

一旦新政落地,将对北京当地药店影响几何?

北京德威治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志军对北京晚报《健康周刊》表示,“该政策对于一些中小企业而言,或许并不觉得是件好事,之前有距离保护,大家过得相对‘舒适’,政策一旦落地,门对门开店的情况将增多,竞争便无法避免。不过对于整个北京药品零售市场而言,能够有效激发市场潜力,或促使一部分资本进入,驱使药店提升核心竞争力。”

充分的市场竞争无法避免已成行业共识,在此背景下,是否可能会引发从业品牌之间的价格战?

对此,北京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晨曦对北京晚报《健康周刊》表示:“竞争肯定会加剧,但并非是简简单单的价格战形式,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属性,价格之外,老百姓购药的时候对于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更高,包括药店内执业药师在联合用药及用药安全方面的指导需求。因此对于药店而言,更加考验自身差异化经营的能力,比如嘉事堂在全北京全区域布局战略下,会不断增加社区慢病药房、院边药房。”

郭亚洲亦表示,在北京这样的超一线城市,消费者对于药品价格上的敏感度不一定那么高,而对药店的服务和专业性则更为关注。在原来的门店限距政策保护下,不少药店在专业服务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旦市场竞争加剧,势必倒逼药店在专注专业能力的提升上下功夫。

在随机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同样对北京晚报《健康周刊》表示,一旦药店增多,除了购药更便利外,选择也会更多,相比会更加认可大品牌连锁药店,此外,在一些家庭常备药的选购上肯定会进行价格比较,不过很多时候也会更加看重药店在用药推荐方面的专业性。

“门对门”开店不会很快到来

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对于大型连锁药店的扩张热情可谓是极大的鼓舞。

赵晨曦透露,目前嘉事堂已有门店扩张的计划,在布局上会着眼于包括未来的商业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地区。

“政策一旦落地,北京商业聚集区的机会还有很多,就要看谁动手快、谁更有实力,资本也会对该市场产生兴趣。此外,老百姓、海王星辰等大型连锁药店动作可能会比北京本土品牌动作更快,他们本身可复制能力更强,有资金的支持也会带动并购的可能。”北京德威治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志军表示,目前德威治有加速开店的计划,已经做了一些预案,等该政策真正出台后,也会按照新政策做出新的调整。

连锁药店公司加速规模扩张下,“门对门”“门挨门”的开店现象会很快到来吗?

对此,郭亚洲认为,“门对门”开店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主要取决于资本是否会借政策东风大肆进入,另一方面老百姓、一心堂、益丰、大参林、健之佳等上市连锁药店的布局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北京药店零售市场的竞争格局。“北京市场药店限距一旦放开,肯定会成为各家必争之地,大家都虎视眈眈,但北京地区商业成本较大,各品牌在战略布局方面会更谨慎,因此并不会很快就产生‘门对门’开店的竞争状态,但从长远来看,这种竞争格局肯定会到来。” (杨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