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美育少年》栏目全新上线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21-06-18 04:33:55

近日,《美育少年》栏目在国际在线文娱频道全新上线。如今,“美育教育”正被广泛谈及,《美育少年》栏目以展现青少年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艺术展现为主体,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充分展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美育少年》栏目将推出美育少年秀、美育榜样、美育园地、美育中国行四个版块。美育少年秀以艺术表演的形式展现美育艺术之美,才艺节目作品类型涵盖声乐、器乐、舞蹈、武术、戏剧、戏曲、影视、美术、书法、朗诵、小品、相声等。

美育榜样版块通过优秀美育人物,展现榜样力量,弘扬中华美育文化,传递美育精神,让更多的青少年从美育榜样中爱上各类艺术文化中的美。

美育园地以展现学校美育教育成果和经验为目标,促进美育教育发展。近年来,大中小学校、艺术培训学校的美育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教育成果,《美育少年》以支持和鼓励美育教育从业工作者,设立美育园地版块,展现美育之美。

美育中国行将展示以研学实践、冬夏令营等形式开展的美育主题活动,如艺术实践工作坊、非遗展示传习场所等,让受众切身感受中华文化之美。

《美育少年》栏目将展现美育教育成果,促进新时代美育教育发展,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