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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研发恒压阀被认定为枪支散件获刑十年,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澎湃新闻2021-06-21 18:09:00
平顶山中院6月8日出具的二审裁定书  受访者 供图

平顶山中院6月8日出具的二审裁定书  受访者 供图

因自主研发的自动恒压式减压阀被鉴定为枪支散件,36岁的浙江台州男子卢灿一审被判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获刑十年。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平顶山中院”)已于近日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下称“卫东区法院”)重新审判。

6月21日,卢灿亲属提供的二审裁定书显示,平顶山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卢灿是台州一名经营五金机械配件生产加工的个体户。自2016年起,由他本人研发的一种“自动恒压式减压阀”投入生产,并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和“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然而,2018年8月,他因涉嫌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在台州家中被平顶山市公安局五一路分局民警带走。在此前的2018年4月,平顶山市公安局在吉林省白山市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大案,其中一名销售部分枪支配件的卖家石某鹤在到案后交代,他在网上售卖的恒压阀系从卢灿处购得。

2020年11月26日,卫东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在卢灿家中查获的775只恒压阀均属于枪支散件,而他在明知其制造、销售的恒压阀具可以组装枪支的情况下,利用网络向他人销售,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作为卢灿案的同案人,曾在石某鹤处购买过恒压阀并通过网络向外销售的90后小伙刘立,一审也被判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刑三年。

一审判决下达后,二人均不服,提出了上诉。2021年4月29日,此案二审在平顶山中院开庭审理,庭审围绕此前两份鉴定结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卢灿研发生产的恒压阀是否具有其它民用用途及被告人有无犯罪的主观故意等焦点展开。

卢灿和同案人刘立的三名辩护人均为其作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本案中平顶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和河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两次鉴定不仅使用检材不当,且鉴定机构本身的资质存疑,得出的鉴定意见不具有合法性。

此外,围绕两次鉴定产生的另一核心争议焦点则是卢灿研发生产的恒压阀是否具有枪支散件的专用性。2016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制订的《枪支散件的检验方法》(IFSC 08-02-03-2016)也明确规定,疑似枪支散件一般应与枪支密切相关,不包括民用市场上可合法任意购买且未经过改造的机械或者电子产品。本案中,卢灿生产的类似款型恒压阀至今都可以在淘宝、京东网上任意购买,可应用于水产养殖、矿山设备、潜水设备等民用领域。

法庭上,卢灿坚称自己并无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的故意,并当庭提出申请,希望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其生产设计的恒压阀进行重新鉴定。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出庭意见时认为,卢灿和刘立对他们所销售的恒压阀可以被用作枪支散件是明知的,但其是否知晓下家在买进恒压阀后有无将其用于组装枪支,这一事实尚不清楚。此外,目前经卢、刘二人卖出的恒压阀中被用作枪支散件的数量也不明确。因此,出庭检察员表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合议庭发回重审。4月29日,在经过近7小时的审理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6月21日,卢灿父亲王统根表示,家属已于近日收到平顶山中院出具的二审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平顶山中院认为,卫东区法院作出的原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撤销原判,将此案发回重审。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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