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办实事 | 首儿所普外骨科党支部与门头沟妇幼支部联合开展“庆祝建党百年,儿童爱心义诊”主题党日活动
首都儿科研究所官方2021-07-03 18:50:00

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患者和职工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6月27日,在全国人民喜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首都儿科研究所普外骨科支部组织普通(新生儿)外科、骨科和麻醉科专家来到我所医联体单位门头沟妇幼保健院,与门头沟妇幼支部联合组织“庆祝建党百年,儿童爱心义诊”主题党日活动。

上午8:30,我所专家与门头沟妇幼保健院相关领导进行了简短座谈。门头沟妇幼保健院院长杨鹏介绍说,医院建筑面积2513平方米,设置有妇科、产科、儿科和预防保健科4个一级临床科室,年分娩量两千多例,计划近期组建新生儿病房,热情期盼首儿所专家能给予技术帮助和指导。

普外骨科支部书记、麻醉科主任潘守东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廊坊儿童医院院长、普通(新生儿)外科副主任马立霜,代表支部分别介绍了我所在婴幼儿早期发展、儿童保健、小儿内外科各专业以及危重新生儿转运等领域的优势,并表示儿科与产科紧密联系,愿意全力协助门头沟妇幼保健院儿科专业发展,希望这次“爱心义诊”能对门头沟儿童有所帮助,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

9:00,“爱心义诊”活动正式开始,闻讯赶来的孩子和家长早早在此等候。普通(新生儿)外科主任医师马立霜、主治医师叶茂,骨科主任医师胡新永、副主任医师王昕、主治医师梁媛和汪喜顺,按各自专业对前来就诊的56名儿童进行了仔细的问诊、查体和病情记录,做出初步诊断,详细解答了家长的疑问,并告知家长日常需要注意的事项;对于部分病情相对复杂的患儿,建议到我所进一步进行检查和手术治疗。

在门头沟妇幼保健院相关领导的陪同下,潘守东书记和马立霜主任参观了儿科诊室、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和家庭产房。双方对未来在儿科医疗、儿童保健和儿童康复等领域,可能开展的远程会诊、教学查房和危重新生儿转运等多种合作形式进行了深入沟通。我所普通(新生儿)外科护士长张琳和主管护师刘永艳参观了筹建中的新生儿病房,结合新生儿病房的规划,在病房布局、流程、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1:00,根据门头沟妇幼保健院的需求和安排,马立霜主任围绕“胎儿新生儿结构畸形诊断治疗进展”进行学术讲座。门头沟妇幼保健院的主管领导和儿科医护人员参加了交流和讨论。大家纷纷表示,马立霜主任的讲课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启发很大,对首儿所在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由衷的钦佩。医务处关莉主任表示,两家医院在危重新生儿转运和救治方面互补性强,今后可以进行更深入合作,并把经验向门头沟全区推广。

最后,潘守东书记对这次联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总结,他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大家立足本职,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巩固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双方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今后应进一步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文 | 刘艳文

摄 | 杨淑霞

编辑 | 宣传中心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