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沈飞航空博览园入围首批航空工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新华网2021-07-07 11:12:12

新华网沈阳7月7日电(记者 杨青)7月6日,首批航空工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发布仪式在沈阳举行,正式发布沈飞航空博览园、AG600飞机总装生产线、西迁精神纪念馆、六一三博物馆、苏州长风航空国防科普教育基地、石家庄航空科普实践教育基地共6个航空工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首批获评的6个基地是航空工业充分运用全行业红色资源,挖掘出的一批航空工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航空工业沈飞作为“中国歼击机摇篮”,是孕育和丰富航空报国精神的先行者和主力军。沈飞航空博览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使其从一个企业的厂史馆,逐步成为区域的文化高地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后续沈飞将坚持把建好用好红色教育资源、赓续红色精神血脉作为基本原则,把普及航空科普知识、提升国民航空意识、履行央企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为讲好航空人故事、弘扬航空报国精神、凝聚航空强国力量再谱新篇。

当天,航空工业自主研制的“鹘鹰”战机入驻沈飞航空博览园,正式向社会公众展出。“鹘鹰”飞机是一款中型多用途第四代作战飞机,综合作战效能优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采用单座、双发、外倾双垂尾、全动平尾的正常式布局,配置内埋武器舱。具有高生存力、多任务能力和高性价比等特点。这架“鹘鹰”战机的亮相,进一步提高了航空工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吸引力。

作者:杨青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