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SPF值越高越好?防晒霜越清爽越好?夏天来了,这些防晒误区要警惕→
上观新闻2021-07-06 15:43:00

夏天到了,防晒又要重视起来了。太阳光中破坏皮肤的“元凶”是紫外线,包括UVA(晒黑、晒老)和UVB(晒红、晒伤)。UVB可到达真皮层,晒伤皮肤,引起皮肤脱皮、红斑,严重的甚至会起水疱,但它可被玻璃、遮阳伞、衣服等挡住。而UVA能深入真皮层,晒黑皮肤,是令皮肤提前衰老的最主要原因,能引起皮肤老化、细纹产生,甚至皮肤癌。UVA穿透力较强,能穿过玻璃窗折射进室内。防晒霜上标识的SPF抵抗的是UVB;而PA则是抵御UVA。

不过,防晒工作可不只是涂防晒霜这么简单。防晒ABC原则——A(AVOID)是避免日光曝露。防晒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不要让皮肤直接暴晒在艳阳下。上午10点到下午2点,紫外线最强,应尽量避免外出,或不要在室外活动太久;B(BLOCK)是物理遮盖。宽边帽、遮阳伞、墨镜、长袖深色外衣等是有效的防晒方法;C(CREAM)是防晒霜。因为有一部分紫外线会通过地面反射到人的身上和面部,尤其是水泥地面等的反射率很高,所以打伞等物理手段不能完全起到防晒的作用,涂抹防晒霜是必要的。科学防晒是ABC并举,关于防晒霜,这些误区你可要警惕:

SPF值越高越好?

SPF值的含义是:在抹了防晒产品的皮肤上晒出红斑/晒伤所需要的能量,是没抹防晒产品晒出红斑/晒伤所需要的能量的比值,即“SPF=最小红斑量(使用防晒化妆品防护皮肤)/最小红斑量(未防护皮肤)”。因此,SPF指数不是防晒时间,而是防晒倍数。比如,不涂抹防晒霜时,在太阳下晒1分钟就会发红,涂了SPF30的防晒霜后,在太阳下晒30分钟后才会出现皮肤发红。

至于不同SPF值在抵御紫外线方面的表现,可以用“能穿过该防晒产品的紫外线占总紫外线的比例”来计算。举个例子,SPF20,意味着能穿过1/20的紫外线,也就是抵御了19/20的紫外线,因此SPF20的防晒霜可以抵御95%的紫外线。以此类推,SPF50的防晒霜可以抵御98%的紫外线。事实上,SPF50的防晒霜只比SPF20的防晒霜多抵御了3%的紫外线,差别并不大。

而且,要达到SPF50需添加大量的防晒剂,高浓度的防晒剂在阳光辐射下,可能会对皮肤产生刺激甚至不良反应。如果不是在强阳光海滩,建议日常使用SPF15~20的防晒霜较为合适。

防晒霜越清爽越好?

防晒霜可以分为物理防晒霜、化学防晒霜和物理化学结合的防晒霜。物理防晒剂主要由二氧化钛、氧化锌等成分组成,其原理是反射或散射紫外线,可以同时阻隔UVA和UVB。物理防晒剂通常停留在皮肤表面,不发生化学反应,优点是对皮肤较温和,安全性高。但缺点是比较油腻,涂上后皮肤容易发白,有负重感。

而化学防晒剂是由可吸收紫外线的化学成分组成,如二苯酮、水杨酸乙基己酯等。化学防晒剂分子会被皮肤吸收,并形成一层膜性物质,将吸收的紫外线转化为无害的热量,由人体代谢而清除。化学防晒剂有的只抵御UVA,有的只抵御UVB,所以必需添加多种不同的防晒剂,且需要比较高的浓度来起到同时抵御UVA和UVB的作用。化学防晒剂的优点是比较清爽不粘腻,皮肤没有负重感,但由于吸收紫外线,所以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敏感性肌肤的人需慎用。

正确使用比产品本身更重要

目前市面上大多是物理化学结合的防晒产品,综合了物理和化学两种类型防晒剂的优点,又尽量减少副作用的产生。但不正确使用防晒霜,防晒效果会大打折扣。建议:

1.除婴儿以外,防晒产品使用的年龄越早越好,尤其是户外工作者或高原人群。长期规律使用可有效减少光老化、皱纹和色斑,延缓皮肤衰老,预防皮肤癌等。

2.日常使用SPF15、PA++的防晒产品即可。指数越高越会增加对皮肤刺激的风险,而且防晒指数过高,会造成人为减少重复涂抹的次数,反而影响防晒效果。长时间在户外活动或工作的人以及高原人群,才需使用更高指数的产品。

3.防晒霜要在出门前提前使用。特别是化学防晒霜要提前二三十分钟使用,以利于防晒剂与皮肤有效结合,每隔两三个小时、大量出汗或触水之后就要补涂一次,在室内则可以减少一些时间。

4.防晒霜一定要涂够量。按照防晒剂人体试验国际标准,其使用量应达到2mg/cm²,这个厚度和1~2张A4纸厚度差不多。大部分人的习惯使用剂量仅约0.75mg/cm²,是标准量(2.0mg/cm²)的三分之一,这个量是无法达到产品所承诺的防晒效果的。为了达到效果,一定要涂得厚一点!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