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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广西巴马丽琅矿泉水溴酸盐超标被罚款8万余元
中国网客户端2021-07-15 13:59:00

2021年7月13日,广西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近期抽检不合格矿泉水调查处置情况通告》。

通告称,近日,河池市某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的某品牌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12-04),在江苏省抽检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经查,生产企业确认该批次产品于今年3月23日在江苏省产品质量抽检中溴酸盐检测值为0.014mg/L,高于国家限量标准0.010mg/L的要求。巴马县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已深入企业开展调查,当场责成企业召回全部不合格产品,严禁问题产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并于6月8日对企业处以罚款84480.56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称,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500mL/瓶、巴马丽琅、2020-12-04),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16mg/L,标准值为≤0.01mg/L。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7月13日,巴马丽琅发布声明称,称该批次(2020年12月4日生产)矿泉水已经全部召回及再次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在广西和深圳相关检测部门检查为合格,但江苏复检结果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此前巴马丽琅也被检出矿泉水溴酸盐含量超标

第三方数据显示,2018年6月25日,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因生产溴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饮用天然矿泉水,被原广西河池市食药监局处罚,处罚文书号:河食药监食罚【2018】40号。

2020年6月24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由商丘亳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1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溴酸盐为对人可能致癌的物质

据悉,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L。长期饮用具有较高含量溴酸盐的天然矿泉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清单显示,溴酸钾是2B类致癌物清单。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认为,溴酸盐为对人可能致癌的物质。

巴马丽琅为“中国驰名商标”

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官网称,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是广西产销规模最大的矿泉水企业,并成为了国内高端矿泉水市场的领导企业之一。

公司生产总部位于广西河池市巴马县,水源地位于“世界长寿乡”之首的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长绿山神仙泉。本次抽检不合格的500ml矿泉水在其淘宝旗舰店的售价为10元/瓶。

官网还称,公司率先在同行业中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国际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国家出口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建设规模位居广西饮用水企业前列。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和“广西著名商标”的矿泉水企业,2011年巴马丽琅成为了全国两会选定接待用水,2012年巴马丽琅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荣誉称号,2013-2015年连续三年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式指定尊贵用水,2014年巴马丽琅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

选稿:李宗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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