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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诈骗“海王”被判十一年半
法治日报2021-07-18 02:20:00

“恋爱”+诈骗“海王”被判十一年半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闫洋

人们常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的美好使人充满了向往。但是若遇到以“广撒网多捕鱼”为中心思想的“海王”,则结局总让人伤痕累累。而今天这起案件中的男主角不仅是个“海王”,还是一个裹着“糖衣”的诈骗犯。

2018年冬季,赖某将自己包装成一名年轻有为的80后生意人,在重庆一家知名男装专卖店里邂逅了销售员文某某,不到3个月两人便成了情侣。在两人情投意合的时候,赖某以“做钢材、粮油、酒水饮料生意缺钱”为由陆续向文某某借款累计60余万元,而实际上赖某将从文某某处借来的钱用于网络赌博和日常开支。

赖某在和文某某开始轰轰烈烈“恋爱”的同时,还与一名叫王某某的被害人“相恋”。用着同样的方式,赖某在王某某处借了将近27万元。此后,赖某于2019年10月,在某婚恋网站上分别与刘某、赵某相识,并以同样的方式陆续在刘某处骗取46万元,在赵某处骗取12.9万元。

在此期间,赖某一直和4名女子保持恋爱关系,和他们网上聊天、见面约会、一起旅游、相互送礼等等。虽然她们也曾找赖某还钱,但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2020年4月,被害人刘某向赖某转账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他。意识到了自己可能被骗的刘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案发后,4起犯罪事实逐一浮出水面。赖某归案前,文某某、王某某、赵某仍被蒙在鼓里,都以为他就是自己的真爱,直到收到公安机关的通知才知道被骗了。对于被害人来说,这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也随着赖某的归案而终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同时与多名女性保持情侣关系并取得信任后,编造自己做钢材、粮油和酒水饮料等生意缺资金的谎言,骗取被害人钱财用于网络赌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一审判决后,赖某曾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后又自行撤回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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