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约谈华莱士总部:开展突击检查,拟立案处罚3家
东方网2021-07-19 10:40:39

东方网记者程琦7月19日报道:近日,微博视频号“内幕调查局”发布了“两家外卖平台销量第一的炸鸡店,华莱士、韩式炸鸡有多脏?”的视频,反映华莱士北京某加盟店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获悉有关舆情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根据总局指示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对华莱士上海门店进行了专项突击检查,并约谈了华莱士上海总部。

约谈华莱士总部

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7月18日上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约谈了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华莱士总部)负责人。要求企业必须立即整改有关食品安全问题: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严守食品安全这个食品经营企业不可逾越的红线,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底线,企业经营的生命线;二是必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包括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标准操作流程、门店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三是必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状况。

对于本次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问题,该公司表示,已对涉事的北京门店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诚信守法经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消费者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负责。

开展专项突击抽查,排查隐患

拟立案3

7月17日晚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迅速部署全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华莱士炸鸡门店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382人次,共检查16个区的174家华莱士炸鸡门店以及本市华莱士的原料配送中心,重点检查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

经查,被抽查的华莱士门店未发现媒体报道的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从业人员不规范操作等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煎炸用油等产品快速检测51次,未发现不合格的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少数门店存在垃圾桶未加盖、晨检记录不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等问题,执法人员均予以责令改正,并拟立案处罚3家。

作者:程琦
选稿:华迎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