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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一文了解北京绿化隔离地区历史政策演变历程
首都绿隔2021-07-19 21:17:00

北京绿化隔离地区最早出现在1958年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与“分散集团式”的城市布局模式相伴而生,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工作,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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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一:1958-1985

✔ 没有具体的政策作为实施指导,绿化隔离地区更多是作为一个概念停留在北京总体规划的蓝图上;

✔ 由于经济发展提速造成城市摊大饼,各种建设项目侵占了绿化隔离地区。

阶段二:1986-1999

✔ 以市政府出台“绿化达标”的行政指令为起点,开始出台专门针对绿化隔离地区实施的政策文件,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正式启动;

✔ 没有专门针对绿化隔离地区的专项规划,以1992年北京总体规划作为规划指导;

✔ 77号政策是以牺牲一定绿色空间来换取实现绿化,这种方式有悖于绿隔建设初衷,所以并没有大范围推开;

✔ 在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背景下,以房地产开发为代表的市场经济手段被引入;

✔ 实施采取“国批民办,试点先行”方式,即选择试点单位,政府将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后,划拨给乡村集体经济进行房地产开发,所得资金用于绿化隔离地区各项建设,征地后以“转居不转工”方式安置农民,集体经济负责解决其工作;

✔ 绿化成果不显著,大量农田菜地被违章建设项目征占,绿色空间整体大比例减少;

✔ 后期受国家政策影响,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审批,试点单位实施进入停滞状态。

阶段三:2000-2004

✔ “绿色奥运”的承诺成为重新启动的重要原因;

✔ 专对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管理机构成立,相关指导政策密集出台;

✔ 在政策指导下,针对绿化隔离地区的专项规划编制完成;

✔ 资金来源方面延续了市场力量参与的方式,仍将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作为规划实施的主要融资手段;

✔ 在土地获取方式上针对绿地、农民回迁用地和商品房开发用地采取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征用划拨”和“有偿出让”三种不同的形式,即绿化不征地、土地置换合作建房、农民搬迁上楼、集中发展产业等政策;

✔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全面展开,扩大了政策区范围,实施规模与实施进度大大超过以往阶段。

阶段四:2005-2009

✔ 郊野公园建设;

✔ 提倡由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主体开发产业用地,所需土地可采取定向出让的方式;

✔ 招商引资发展产业的,投资者征地时可采用实物补偿、合作分成等多元化补偿机制,并在项目建成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得的权属按定向出让方式办理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适当提高生态林占地补偿和绿地养护的标准。

阶段五:2010-2014

✔ 在实施手段上:给地,采取开发项目带动模式(土地储备、土地一级开发);给政策,特殊政策支持模式(新农村政策、三个三分之一政策、其他政策);给钱,政府资金支持模式(政府资金、重点项目资金);

✔ 将保障农民充分就业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土地征用采用留地安置、定向出让、实物补偿、带条件出让等方式,或者“自征自用”集体土地,留出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 检验了不同的实施模式,有力推进了城市化进程,解决了诸多历史难题。

阶段六:2014-至今

✔ 以乡(镇)域为基本实施单元,按照“问题全摊开、资源全打开,任务零遗漏、规划全覆盖”的原则,算好历史、规划、时间和实施效果“四本账”,编制乡(镇)域规划,将一绿地区减量发展、留白增绿等任务指标落实到工作方案中;

✔ 实施“新四合”理念,建设“用地整合、功能组合、空间围合、高低结合”的组团,优化空间形态,降低单体建筑高度,提高职住平衡度,增强小区的围合感;

✔ 加强拆迁腾退补偿政策统筹,保证政策的区域平衡、前后平衡。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拆迁腾退,整合国有建设用地资源,促进企业集约发展;

✔ 严格审定政策受益人,建立回迁安置房查询系统和劳动力信息库进行核查;

✔ 建立依托集体产业发展,解决超转人员费用问题;

✔ 规范绿地养护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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