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干货满满!上海普陀率先发布数字广告“11条”!
上海普陀2021-07-22 17:16:27

7月21日,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广告协会指导,上海市广告协会和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2021上海国际广告节开幕。作为上海数字广告产业标杆示范区,普陀区率先发布《加快发展数字广告产业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详见文末),不断优化数字广告产业营商环境,打造数字广告产业发展高地,助力上海成为“国际数字广告之都”。

近年来,上海在线新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广告业正处于从传统业态向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普陀区立足区位产业优势,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大力培育和发展数字广告产业。目前,全区以数字广告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有上千户,2020年数字广告产业总营收超过200亿,税收1.2亿,其中年营收超亿元的有22户,区域内集聚了利欧集团、剧星传媒、元隆雅图、飞书深诺等一批行业头部企业。同时,普陀区还连续两年作为上海国际大学生广告节的支持单位。优质企业的入驻和行业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为普陀区发展数字广告产业打下了扎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

当天发布的《普陀区加快发展数字广告产业实施意见》共11条,结合相关企业发展现状和特点,覆盖吸引企业入驻、支持企业运营、激励企业发展、服务企业人才、提升园区能级等5个方面11大领域,基本涵盖了数字广告全产业链。这干货满满的“11条”,有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如“对在伦敦、戛纳、釜山、上海等国际顶级广告节中获奖的广告作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有的则是普陀“首创”,如“对首次纳入广告统计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数字广告企业,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在配强政策扶持的同时,普陀区还从强化载体建设、发挥社会力量等方面发力,积极赋能数字广告产业提质增效。选取位于长寿路街道的东方国际元中大厦与M50创意园联合打造数字广告产业园,充分利用M50创意园内现有厂房,搭建摄影棚和直播基地等影视配套设施,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充分挖掘现有企业资源,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积极发挥市广告协会、上海大学及相关企业等多元力量,搭建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和平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打造“数字广告人才聚集地”,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并强化数字广告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确认、投诉、纠纷解决体系。

谈及普陀区新发布的“11条”,利欧数字CEO郑晓东心中满是惊喜,“今年3月普陀区委主要领导走访企业时,我们谈到了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现实困难。而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居然就对这些困难进行了主动回应,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上海市和普陀区政府的快速、高效,真正做到了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

剧星传媒市场部文案策划经理赵玮悦也对普陀区数字广告产业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他表示,想要助推广告行业良性向好发展,少不了政府层面的支持协助。一直以来,普陀区通过不断推出各项扶持政策,主动帮助区内企业巩固人才、深耕业务,逐渐吸引了一批又一批优质企业进驻,为数字广告行业创新开拓培育沃土、保驾护航。

普陀区副区长徐树杰表示,普陀区将充分发挥区级层面政策落地能力强、配套好的优势,积极做好市级层面制度的呼应和补充,尤其是重点考虑政策的“精准度”和“兑现率”,精准对接服务企业需求,同时综合运用好资源、政策、服务等,为数字广告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普陀,将普陀区全力打造成为数字广告产业标杆示范区。

选稿:潘子慧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