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中华诗教播瀛寰”,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委员会成立暨“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启动
文汇报2021-07-27 16:31:26

古诗词中满载着家国情怀、描绘着壮美山河、萦绕着思乡之情,是中华传统文化里的璀璨明珠。7月24日,“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委员会成立仪式暨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启动仪式”在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举行。该项目将在三年左右时间里,建设约100所“中华诗教”示范学校,覆盖中小学生10万人以上,打造中华诗词新时代传承创新模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继承弘扬。

▲“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委员会成立仪式暨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启动仪式”现场。

“中华诗教播瀛寰,李杜高峰许再攀。喜看旧邦新气象,要挥彩笔写江山。”这是中国当代古典诗词泰斗、202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叶嘉莹先生为“中华诗教”专门题写的一首诗,寄托了老一辈诗词大家对传承“中华诗教”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殷切期望。叶先生还为大会发来祝贺视频,她强调,诗教是我们中国所独有的,外国虽然也有诗,但是并没有诗教之概念,只有中国有诗教的传统。推动诗教工作的开展,是对于诗歌基本作用的重视。

▲中国当代古典诗词泰斗、202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叶嘉莹先生。

近年来,深圳市教育局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文化立市”“文化强市”的指导思想,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中华诗词校园行”“中华经典诵读”“深圳读书月”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从2020年开始,深圳市教育局联合中华诗词学会开展以“中华诗教”为核心理念与内容的校园诗词教育和文化建设试点项目,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反响。为进一步将“中华诗教”精神的传播与中小学诗词教学教育、传统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中华诗词学会与深圳市教育局决定共同实施 “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项目以诵读诗词、吟唱诗词、演绎诗词、讲解诗词、创作诗词为主要形式,培养广大中小学生感悟领略中华诗词的音韵之美、意蕴之美和品德之美。项目将在三年左右时间里,建设约100所“中华诗教”示范学校,覆盖中小学生10万人以上,重点在校园文化建设、课程体系构建、教师队伍培养、品牌活动打造、成果经验推广等方面,全面提升深圳市以“中华诗教”为核心理念和内容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德育美育水平。项目将以深入实际的教学教研、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别开生面的艺术创造、人工智能的创新技术,以时代之“新”召唤诗词之“新”,让中华诗词与优秀传统文化牢牢扎根于广大青少年的心田。

▲“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委员会成立仪式暨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启动仪式”现场。

“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是中华诗词学会在全国建设的首个示范区项目,将为“中华诗教”在全国推广普及提供典型示范和成功模式。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 彭丹

图片:中华诗词学会供图

编辑:陆正明

责任编辑:江胜信

作者:彭丹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