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甘肃高院公布涉疫复工复产等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2021-07-28 11:31:00

中新网兰州7月28日电 (记者 崔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了2021年度甘肃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涉及破产重整、涉民生案件协调、行政赔偿、涉疫情的复工复产等案例,旨在“以案释法”优化该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甘肃高院“优化营商环境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曹焱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任曹焱介绍说,甘肃省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审判、执行思路,转变司法作风、激发市场创造力和活力,找准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定位,让司法保障更加精准,成效更加显著。

其中,甘肃祁连牧歌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2017年,张掖市委决定由祁连牧歌公司并购曾系“张掖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沅博公司,使这家2016年因经营陷入困境,负债3.5亿元的停产企业重新启动生产。但由于并购前沅博公司经营不善、债务较多,涉诉涉执案件达10余起,公司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被多个法院先后查封,给接管并购后的祁连牧歌公司运营、融资造成巨大困难。

办案法官了解到,该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要以解封财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才能尽快复工复产。祁连牧歌公司也是疫情期间,春节过后最早向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供应生鲜牛肉的企业,该企业能否及时复产,不仅影响企业经营利润,也影响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对肉产品的供应需求及市域经济的恢复发展。

对此,张掖中院在疫情防控紧迫时期,从服务民营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大局出发,急企业之所急,特事特办,快速解除查封,不但为企业贷款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而且为抗击疫情、保障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