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石景山区完成12至17岁学生第一针疫苗接种工作
北京石景山官方发布2021-08-08 14:47:00

石景山区自启动12至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以来,截至8月6日,石景山区教育系统12-17岁人群第一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部结束,累计共接种9381人。

本次疫苗接种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由区教育两委和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普通中学、职业高中等校园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接种进行集中接种。

区教育两委要求各学校做好疫苗接种过程中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预案安排,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各学校按照要求加强风险排查,详细询问教师、家长、孩子及共居人旅居史和健康情况,坚决筑牢集中接种点的疫情防线。

各中小学统一组织12-17岁学生和家长集体乘车前往接种点,学生上车前由校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各校学生到苹中校门口,按照要求由本校相关负责人组织家长和学生有序排队,再次进行健康宝“本人信息扫码登记” ,避免人员交叉,督促落实戴口罩和1米线等防控措施。

学校按照防疫要求布置场地,设置了咨询区、登记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理室,优化问询区和登记区的方位设置,最大程度让出通道保障接种人员无障碍接种。

学校为开展好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前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线上家长会,宣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加强家校协同,强化共同责任。

从扫码测温、签署知情同意书、信息登记、疫苗接种再到留观结束,每一个环节做到规范、有序。

教育系统共计500余人次参与了本次疫苗接种的服务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苹果园街道等部门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及周边安全和交通疏导工作

截止8月6日下午,石景山区12-17岁人群第一针疫苗集中接种工作已结束,将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二针接种工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