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江苏省明确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安排
中国青年报2021-08-16 09:12:00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南京8月14日电(实习生 陈雨薇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润文 李超)江苏教育厅今晚发布消息,江苏省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安排已明确,低风险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于9月1日正常开学返校,低风险地区的高校于9月15日之后分期分批组织学生返校;所有学校所在的设区市今年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自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满21天后,可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开学返校。

经江苏省委、江苏省政府同意,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下同)、幼儿园分两类情况安排开学。一是今年以来一直处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设区市,9月1日正常开学返校;二是今年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自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满21天后,可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开学返校。不能正常开学返校的中小学可组织线上学习指导。具体开学工作安排经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高校9月15日前不安排学生返校,可按秋季学期校历安排线上教学。高校所在设区市今年以来一直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9月15日后可分期分批组织学生返校;高校所在设区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自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满21天后,可分期分批组织学生返校。

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组织学生返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组织学生返校;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组织学生返校。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技工院校参照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确定。

作者:李超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