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书迷朋友们 上图东馆部分楼层布局公布
浦东发布2021-08-24 14:19:21

上海图书馆东馆 

@各位书迷朋友们,据上海图书馆最新消息,世纪大道东头、城市森林深处,上海图书馆东馆的建设进度条即将拉满。小布了解到,东馆地上7层、地下2层,地上部分从一楼到五楼分别设置有无障碍阅览室、乐龄阅览室、东方书院、阅读广场、法律馆、设计图书馆和全球城市馆等。和小布一起先睹为快↓

图片说明:上海图书馆东馆

 关于上海图书馆东馆

上海图书馆东馆总建筑面积115000平方米,坐落于浦东新区,紧邻上海最大的城市公园——140万平方米的世纪公园。

设计方案仿佛一座漂浮在公园树冠上方的雕塑体。

上海图书馆东馆功能定位是全媒体时代的智慧复合型图书馆,与淮海路馆一起成为屹立浦江两岸交相辉映的两大空间,让知识获取触手可及、分享交流更加便利。

功能上,上海图书馆东馆侧重于提供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主题化、体验型的现代图情服务,努力打造成新一代的阅读文化交流中心;淮海路馆将通过逐步改造调整,进一步加强面向机构和读者的专业化、知识化、研究型的现代图情服务,努力转型为新一代服务专业研究的学术交流中心。

除了探索新藏书、观展和活动的中庭空间外,上海图书馆东馆沿建筑外立面还设置了一系列的开放阅读空间,使读者们可从图书馆内不同的位置,看到这座城市。

每个楼层都拥有各自不同主题的阅读空间,期待各位读者前来探索。

#1F# 

无障碍阅览室

#2F#  乐龄阅览室和东方书院

图片说明:乐龄阅览室

图片说明:东方书院

#3F# 

阅读广场

#4F#

法律馆

#5F#  

设计图书馆和全球城市馆

图片说明:设计图书馆

图片说明:全球城市馆

不仅每个场馆的主题规划颇具新意,场馆中阅读家具的背后也藏着的不一样的内涵。阅读空间的家具设计纯粹、洗练、朴实,讲求功能性,设计以人为本。

这样的上图东馆是你爱的吗?小布已经迫不及待想去探馆啦!

选稿:丁怡隽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