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业绩爆雷、无法清债……星星科技将启动预重整,明日“披星戴帽”
第一财经2021-08-23 20:55:32

8月23日晚间,星星科技发布公告称,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今日,星星科技停牌一天,截至8月20日收盘,该股报收3.51元/股。

星星科技表示,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组方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 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

公司表示,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萍乡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此外,由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星星科技股票交易将于8月2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星星科技”变更为“*ST星星”,证券代码不变。

未向申请人清偿5000万元借款及利息

8月17日,星星科技收到萍乡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汇丰投资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萍乡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根据公告,2019年12月6日,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与星星科技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申请人向公司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用途为企业生产经营。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但借款到期至今,星星科技未向申请人清偿借款及其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8月20日,星星科技发布公告,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由,拟向间接控股股东萍乡市汇盛工业新增借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盈利变巨亏,业绩上演大“变脸”

8月21日,星星科技公告称,公司在编制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经调整后,星星科技2020年净利由盈利5203万元变为亏损25.45亿元。

对于业绩巨变的原因,星星科技表示,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全部存在“差错”。

报告显示,在利润表上,公司的营收与营业成本分别调减31.67亿元和14.6亿元。

8月22日,深交所向星星科技发出问询函,要求说明会计差错更正的发生原因,同时逐项说明更正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原因,以及更正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

数据显示,截至二季末,该股的股东户数近5万户。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