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松江有座“小红楼” 它的前世今生你了解吗?
上海松江2021-09-06 15:18:49

松江有一座“小红楼”,你知道在哪里吗?9月6日,让周平老师带大家走近这座老楼的前世今生,请收看《老周说岳阳之松江“小红楼”》。

图片说明:欧式建筑风格的“小红楼”(周平摄)

图片说明:“小红楼”位置图(区文管所提供)

“小红楼”位于松汇路普照路口西北角,是一幢庭院式两层楼房,通体由红砖垒砌,造型新颖,小巧玲珑,环境幽雅,极具欧式建筑风格。据1990年版《松江镇志》介绍:它系苏光明始建于1913年,后经历多次装修,尚保留始建时原貌。上世纪80年代围绕它所建的红楼宾馆因此得名。

图片说明:红楼宾馆广场(周平提供)

但也有资料说“小红楼”始建于1935年,当初主人还没来得及入住,抗日战争便爆发了,它便阴差阳错地成了日寇宪兵队总部。1949年5月松江解放,进驻的解放军27军军部的军政机关分驻在韩三房等处,军首长则分住在“小红楼”等处。之后,江苏省苏南专区行政公署及时属江苏省的松江地委在此办公。1959年松江划归上海后,“小红楼”又成了松江县委的所在地。根据时局的需要,“小红楼”陆续被赋予过很多身份,一度成为松江的代名词。

“小红楼”北侧有与楼连成一体的三间两层偏房,底层是灶间、餐厅和开水房,楼上有三间住房。松江地委首任书记张彦、副书记杨纯夫妇,就在红楼办公住宿。那时,这里是松江地委主要领导办公、开会和接待来客的场所。

图片说明:“小红楼”北侧与楼连成一体的两层偏房(周平摄)

图片说明:“小红楼”(区史志办提供)

作为松江县委接待中心,“小红楼”还接待过很多尊贵的客人,为这栋两层洋房增添了几分历史厚重感。解放初,知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到松江考察土改情况,吃住均在红楼;1953年,为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谭震林、江渭清到松江县为区编干部和党员作报告,就住宿于红楼;文化名人郑振铎到松江考察调研,亦在此逗留。1955年陈云到松江检查了解对私营工商业改造情况时,在红楼还接待了他当年在松江青浦一带搞革命斗争的老同事、老部下。

图片说明:罗洪(中)与巴金(左)等在一起(网络图)

1997年12月16日,88岁高龄的著名松江籍老作家罗洪女士的身影出现在“小红楼”。曾与冰心、丁玲、萧红、凌叔华等人被合称为“民国十大女作家”的她,与“小红楼”有着不解之缘:其一,她和丈夫朱雯曾请巴金到松江玩,到过“小红楼”,那时候“小红楼”是上海文化的一个符号,文人骚客但凡到松江,都爱去“小红楼”谈古论今、吟诗歌赋,同沐书香以结交知己。其二,她写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以“小红楼”为背景的长篇小说《春王正月》再版发行,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北城门那条新兴的热闹街道的东边,有一所宽敞的三开间二层楼洋房,这房子在两排新建成的小石库门的住宅对面,再偏北几十步,就是直达上海的那条汽车道的起点,因此这所占地约有四五亩的西式屋子,在这小城市里是很受人注意的。尤其是那两扇宽阔的铁门,两盏新式图案的门灯,以及用泰山砖砌成的围墙,更使过路的乡人瞩目。”这里的“三开间二层洋房”指的正是“小红楼”。

图片说明:再版发行的《春王正月》封面(周平摄)

这天,老人是来亲眼看看她书中的“小红楼”如今的模样。在红楼宾馆,老人饶有兴致地看了个上上下下,十分感慨:“真是大大的变样!”

图片说明:1997年12月16日,罗洪老人在红楼接受采访(区史志办提供)

如今的“小红楼”,正门两旁各有一棵百余岁的罗汉松,遒劲的树干、繁茂的枝叶,犹如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穿过客厅,可见一条长廊,右侧连接起客房,左侧是通往二楼的棕色木质楼梯,楼梯扶手经过岁月打磨,透出光亮的色泽。

图片说明:“小红楼”正门两旁各有一棵百余岁的罗汉松(周平摄)

图片说明:“小红楼”走廊、楼梯(周平摄)

“小红楼”这么一座松江近代不可再得的文物,应予以好好保护,这可是众多松江人的真心愿望。所以,一旦闻见“小红楼”被拆时,还真引起了“风波”呢!那是2006年3月底,有人瞧见红楼宾馆大院里那座“小红楼”在一阵阵刺耳的机器轰鸣声中被轰然推倒时,那个愤怒可想而知!媒体也呼吁呐喊:类似“小红楼”这样的别墅建筑,松江总共才10多幢,但大多已被拆除。这样有历史、有意义、有价值的老建筑,逃不过被拆除的厄运,让人扼腕,让人痛心,让人无奈!保护这些建筑刻不容缓,应是一种责任!

图片说明:被拆前的东侧附楼(周平提供)

图片说明:“小红楼”东侧附楼被拆现场(周平摄于2006年3月)

其实,被拆的是“小红楼”东侧那座1984年建造红楼宾馆时加建的附楼,真“小红楼”依然“健在”。据宾馆负责人介绍,他们一直将“小红楼”珍视为宾馆的根和灵魂。当时有关部门决定在红楼宾馆处建造一座集休闲、办公于一体的红楼财富广场,广场将以“小红楼”这一红楼宾馆的“祖母建筑”为中心展开布局,拆除附楼,正是为了在整个广场的建设和布局中,更好地凸显“小红楼”的风采。虽说这是一场虚惊,但也足见“小红楼”在松江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图片说明:“小红楼”依然“健在”(刘琼摄于2006年3月)

图片说明:曾经的红楼宾馆大门(区史志办提供)

2013年6月,松江区人民政府公布“小红楼”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图片说明:文物保护单位碑(周平摄)

选稿:魏子川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