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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试鸣防空警报时间更改引热议,今天凌晨再发通告恢复原时间
上观新闻2021-09-09 13:28:00

调整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引发热议后,西安市政府又将这一时间改为9月18日。

9月8日晚,一条“西安试鸣防空警报由9月18日调至9月30日”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媒体发布的西安市政府网站截图显示,西安市政府9月7日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市政告字(2021)2号”称,2021年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时间由往年的9月18日调整至9月30日。

9日凌晨,西安市政府在官网重新发布了“市政告字(2021)3号”通告,将2021年鸣防空警报的时间确定为9月18日。

前述“市政告字(2021)2号”通告称,西安市政府决定,2021年西安市试鸣防空警报的时间由往年的9月18日调整至9月30日(星期四)。该通告显示,调整防空警报试鸣时间的原因系“为不影响第十四届全运会相关赛事正常进行”。

公开信息显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于9月15日至9月27日在陕西举办,西安是主要承办城市。

上述通报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发热议,甚至有网友误认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为纪念“九一八事变”而专门设置,进而认为这项工作只能在9月18日当天进行。事实上,防空警报试鸣是依照《防空法》,为提高人民群众对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同时,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并无统一规定。《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澎湃新闻查阅公开信息发现,陕西省目前并未统一规定防空警报试鸣的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其中,汉中、铜川防空警报试鸣日为每年3月13日;延安市防空警报试鸣日通常为每年7月7日,但延安市2020年试鸣时间为9月18日,调整原因是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宝鸡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为每年7月14日,因为当天是宝鸡解放纪念日;安康市的这一工作通常布置在4月中下旬;渭南市曾将每年的11月7日确定为防空警报试鸣日,但近年来,这一工作通常在每年的9月18日开展;榆林市政府于2004年确定每年9月27日为榆林防空警报试鸣日,主要原因系1939年9月27日榆林城区两次遭日本飞机轰炸;2021年5月,咸阳市政府决定将防空警报试鸣日由每年5月18日调整至9月18日。

事实上,陕西之外其它地区和城市的防空警报试鸣日也并非统一在9月18日当天开展。例如,《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规定:“每年10月25日进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确需改变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的,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确定。试鸣五日前应当发布公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通常会将这一工作安排在全民国防教育日(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当天进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市政告字(2021)2号”在网上引发争议后,西安市政府将这一通告从政府官网上删除,随后又于9月9日凌晨3点31分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市试鸣防空警报时间的通告》“市政告字(2021)3号”,将试鸣防空警报的时间改回9月18日。

“市政告字(2021)3号”通告称,“市政府决定,2021年9月18日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将科学组织和服务保障好十四运会各项赛事活动。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警报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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