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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郑俊等4人被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09-10 20:22:00

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俊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正当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郑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俊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赵俊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赵俊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俊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从政原则,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他人名义投资经商;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损公肥私,非法套取公款。  

赵俊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俊生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森工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德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森工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德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德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职务提拔,向其他公职人员送予财物;搞钱色交易;靠企吃企,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大搞钱权交易;损公肥私,骗取公款。 

宋德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德才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巴彦淖尔市政府原副巡视员秦景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巴彦淖尔市政府原副巡视员秦景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景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职务晋升、职工录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超职数、职位配备干部,违规聘用工作人员;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秦景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景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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