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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互联网企业取消“大小周”,降薪是否天经地义?
上观新闻2021-09-11 15:52:00
 “这个月工资确实少了!”在公司宣布取消“大小周”工作制后的首月,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的职工李云(化名)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以前单休的时候,周末加班一天有双倍工资,取消“大小周”工作制后,这部分加班费没有了。
今年以来,字节跳动、快手、BOSS直聘、VIVO、小鹏汽车等多家互联网行业企业纷纷宣布取消“大小周”工作制。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取消“大小周”工作制的互联网企业员工收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只有BOSS直聘等个别企业表示薪资总额不变。
对此,有的职工表示非常支持取消“大小周”,更看重“难得的休闲时间”。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张丽(化名)告诉记者:“以前有‘大小周’的时候,老有朋友在单休的时候约我周六出去玩,只能拒绝。单休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因为只有一天休息也不愿意再计划什么外出的活动,通常在家躺一天就过去了。而现在,改成双休之后,感觉周末的时间充裕了许多,各种安排也能计划上,比如跟朋友们去玩密室逃脱、剧本杀等。”
一位某互联网公司的实习生告诉记者,“取消‘大小周’工作制后,我们实习生受影响不大,每月少了两天的实习工资,不过每周末双休确实感觉轻松一些”。但也有人为加班费的减少而担忧。北京另一家互联网公司员工对记者表示,取消“大小周”后,一个月相当于少了4天的工资。这也快够半个月的房租了。
还有员工指出,最担心的不是工资下降,而是工资降了但工作量没少,到时候不得不“自愿加班”。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互联网企业都会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应聘者企业存在‘大小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岳久博表示,这些企业在招聘时介绍的薪资多为“总薪资包/综合薪酬”,即将“大小周”工作制下产生的加班费纳入其中。
“取消‘大小周’,并不意味着降薪就是天经地义的。”岳久博解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构成并未明确将“大小周”加班费纳入其中,那么取消“大小周”后,因企业并未安排员工加班,自然也可以不用支付这部分的加班费。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均昌律师也认为,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构成包含“大小周”加班费,取消“大小周”,也就意味着公司将实行正常的一周五天工作制,将不再有周末加班的情况,降薪的部分应该是周末加班的费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降薪。
不过,岳久博表示,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固定工资总额,没有包含周末加班的加班费用。那么,企业就不能随意降低总额,取消“大小周”导致员工收入低于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就不合法。
岳久博提醒,企业在取消“大小周”工作制后,要注意防止出现“工作日减少而工作量不减”的情况,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相应地减轻员工的工作量,保障员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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