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江苏沛县非法倾倒污泥被通报,回应:已在清理和着手土壤修复
澎湃新闻2021-09-15 21:53:00

徐州沛县污泥非法处置问题突出,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严,环境问题长期存在——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9月14日在通报中如此称。

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生态环境”公众号报道,沛县现有16家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120吨。但长期以来,沛县因污泥处置能力不足,致使大量污泥被非法倾倒。

污泥倾倒点  “江苏生态环境 ”微信公号 图

污泥倾倒点  “江苏生态环境 ”微信公号 图

污泥倾倒点

污泥倾倒点

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通报,江苏沛县存在的问题大致有:第一,污泥处置设施欠缺。相关方面曾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沛县需建设完成污泥处置中心(处置规模200吨/天),但至今未建设。

第二,推进不力,问题整改“避重就轻”沛县水务局作为责任单位的,以与3家企业签订污泥处置服务协议为由,未建设污泥处置中心,却上报完成整改。

协议认定三家企业处置规模均为70吨/天,但督察发现,一家无污泥处置资质,实际处置污泥的两家企业日均处置总量不到40吨,远未达到200吨/天要求。

徐州宇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日均污泥处置能力不足15吨

徐州宇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日均污泥处置能力不足15吨

第三,由于监管不严,大量污泥被非法处置。据督察组调查,2017年至今年9月,共有约8万吨污泥被倾倒至当地多个乡镇的空地上,环境风险隐患严重。

督察组点名说,“沛县水务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对污泥处置监督管理不严”。

据沛县政府官网报道,9月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进驻沛县,开启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当时,沛县县委书记吴昊表态称,全县上下将把本次督察作为“求医问药、强身健体”的难得机遇,全面落实、全力配合,确保督察工作在沛县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9月15日,沛县水务局副局长曹峰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目前,沛县已在将非法倾倒的污泥转运至砖厂进行焚烧处理,同时对被倾倒的土地进行检测,然后根据情况制定土壤修复方案。

曹峰表示,经协调,目前沛县通过当地一家较大的砖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能够满足200吨/天。

至于督察组所通报,沛县水务局去年底签约的3家公司,一家无资质、两家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曹峰表示,无资质的公司当时出具了一些材料,但当时没能仔细检查和发现出该公司的资质问题,“工作中存在不专业、不到位的地方”。另外两家公司在实际处理中,也存在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随着各地污水处理能力的提高,污水处理厂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泥量也相应地不断增加。据曹峰介绍,对于污泥,此前,他们会采用堆肥,也就是给林木进行施肥的方式,进行处理。

无害化规范处理污水厂产生的污泥,亟待各地重视。同济大学的黄菊文等人今年在《资源节约与环保》杂志发文称,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已从1998年的不足16.2%,上升至2017年底的90%以上。这就要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相应地也要达到90%以上。

目前,我国污泥处理方式仍主要采用填埋、堆肥、自然干化、焚烧等方式,存在污泥产生量大、有效处置率低,缺乏引领工艺路线、处理设备良莠不齐等状况,使得大量污泥没有得到规范化的处理。

文章指出,将污泥用于建材生产,尤其是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作为资源化利用的方式,是实现能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等指标的重要途径之一,这也是欧美等工业发达国家污泥利用的重要途径。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袁杰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