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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城管“拎摔”摆摊老人事件六人被问责!司法局首次公开介入监督
法治日报2021-09-19 09:13:00

9月18日晚,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监察委发布情况通报,对南通开发区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粗暴管理流动摊点事件的六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拎摔”摆摊老人的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解除劳动关系,对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沈某某等其他5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

9月15日下午,一段发生在南通经济开发区小海街道城管暴力执法视频在网上被大量转载,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视频中显示:一名老人正准备摆摊,执法车走下三名执法人员,先是将老人手中的杆秤没收,老人索要后杆秤被城管掰断,其中一名执法人员还将老人拎起甩摔,致老人腾空翻并重重落地,老人想挣扎爬起来未果。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警后查明: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南通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该事件发生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督缺失和执法不文明问题等方面的质疑。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后,南通市司法局第一时间介入,并于9月16日与南通市城管局联合印发《进一步严格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全面强化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和管理工作。

该《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和委托执法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加强对下沉、派驻至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合法等问题,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处城市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绝不容忍姑息。

9月15日发生的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队员“拎摔”摆摊老人的粗暴管理流动摊点事件,充分暴露了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人民情怀不够、法治观念不强、学习教育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

9月18日,南通开发区、南通市城管局分别举行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大会,以案为鉴,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永葆务实为民本色。南通市城管局部署全系统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深刻吸取该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刀刃向内、找准症结,抓好整改落实,同时重点针对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集中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将文明规范执法理念贯穿在执法全过程。

附情况通报:

近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依纪依法对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违法问题调查处置,同时开展问责调查。有关处理情况如下: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由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施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陈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钱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组织处理。

小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任邢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沈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

中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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