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三百年姚剧今登天蟾逸夫舞台 将红色基因精髓传递给上海观众
新闻晨报2021-09-22 05:26:53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将上海作为巡演的重要一站,9月22日将在上海天蟾逸夫舞台将姚剧《童小姐的战场》展现给上海戏曲爱好者,完成第102演出,传播余姚红色革命故事和革命英雄形象。

除《童小姐的战场》,剧团还将在23日带来越剧《探春》,该剧根据曹雪芹小说《红楼梦》有关章节改编而成,荣获第三届中国越剧艺术节参演剧目奖、浙江省第十二届戏剧节优秀新剧目奖。

姚剧,属吴语系滩簧类地方剧种,至今已有近三百年的发展历史。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是姚剧剧种唯一的专业表演团体,被列入“天下第一团”。2008年,姚剧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是集戏剧创作、演出、接纳国内外艺术表演团体为一体的专业文艺团体。

近几年来,中心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文艺作品,如姚剧历史剧《王阳明》、现代戏《女儿大了,桃花开了》、《母亲》、《五月杨梅红》、《浪漫村庄》、《童小姐的战场》、越剧《探春》、《民女封后》、《皇后易嫁》等一大批创作剧目,曾分别在中国戏剧节、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上海国际艺术节、浙江省历届戏剧节和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频获佳绩,先后有十余台创作剧目获浙江省文化厅颁发的演出超百场奖,多次评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单位”,两度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获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近几年,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坚持出人出戏,先后赴北京长安大戏院、梅兰芳大剧院、国家大剧院演出,参加第三届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全国脱贫攻坚题材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还多次赴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区和日本开展文化交流演出活动,不断扩大姚剧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由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梁弄镇人民政府联合出品,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创作演出的姚剧现代戏《童小姐的战场》,是首部表现全国十九个抗日根据地之一——浙东(四明山)抗日根据地斗争故事的大型戏曲舞台剧,展现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发生在浙东四明山余姚市梁弄横坎头的中共地下工作者的感人故事。该剧通过发挥地方剧团的优势,用戏曲的形式,探究四明大地红色基因形成的奥秘,进一步传承好红色基因。

该剧创作策划自2017年9月始,2018年9月底搬上舞台,先后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红色题材剧目展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主题巡演活动,先后赴国家大剧院、福建、温州、杭州、金华等地演出,参加第十六届中国戏剧节、浙江省第十四届戏剧节演出,荣获第十六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浙江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第十四届浙江省戏剧节兰花奖·新剧目大奖、第24届曹禺剧本奖提名等。

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将上海作为巡演的重要一站,将姚剧《童小姐的战场》展现给上海的戏曲爱好者,以此来传播、展示余姚的红色革命故事和革命英雄形象,将红色基因的精髓传递给上海观众,完成第102演出,致敬党的百年华诞。

越剧《探春》是姚剧保护传承中心创排的优秀原创越剧。该剧是根据曹雪芹小说《红楼梦》中的有关章节改编而成,讲述了红楼人物探春颇具胆识的个性与众姐妹的人生命运及贾府由盛转衰的家族变迁。这一部红楼题材的越剧作品,通过复杂的家庭伦理关系展现人物个性,以众女性的人生归宿表现红楼女性的悲剧命运,是一部推陈出新展现红楼故事的越剧作品。全剧只有“宝玉”一个男性,以众多女性角色写尽儿女情长、婚嫁,将越剧的流派纷呈、艺术特长发挥得淋漓尽致。

该剧剧目成熟完整,跌宕动人,荣获第三届中国越剧艺术节参演剧目奖,浙江省第十二届戏剧节优秀新剧目奖。

   




作者:邱俪华
选稿:杨宜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