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国电信绿鞋机制到期 控股股东拟增持不少于40亿元
证券日报2021-09-22 07:55:00

9月21日,中国电信发布控股股东增持公告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1年9月22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亿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中国电信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的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公告称,中国电信集团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

此外,中国电信还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自8月20日中国电信回A上市以来,除首日收涨34.88%以外,股价一直萎靡不振,徘徊在破发边缘。

而据中国电信此前的招股书披露,将授予联席主承销商不超过发行股份数量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也就是说,中国电信上市30天内,如果破发,主承销商将利用“绿鞋机制”(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股票价格回升;如果新股价格大幅度上涨,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加市场供给,维持股价稳定。

截至9月17日收盘,中国电信报收于4.53元/股,守住了破发底线。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电信“绿鞋机制”设置了相应有效期,即自上市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若其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按照此规则,9月22日则是买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对于中国电信为何选择在9月21日发布定增公告,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9月22日是中国电信‘绿鞋机制’可买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考虑到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前期可能已有部分出手,所以公司近15.6亿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存在当日全部买完的可能。在开盘前控股股东提前发布增持公告,主要是向市场传递信心。”

(责任编辑:柯晓霁)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