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南宁举办人音版高中音乐教师新教材全员培训
音乐周报2021-09-23 22:18:00

9月10日,广西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以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了人音版普通高中音乐教师新教材全员培训,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县区、开发区音乐老师约130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围绕“立德树人 发展素养”的主题,立足新课标、研读新教材。

9月10日上午,广西普通高中首届音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宁市教科所音乐教研员莫海冰从“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导向出发,解析了教材修订前后的对比,并从教学设计、教材处理、教学实施、教学资源四个方面内容,总结归纳出适用于本地高中音乐新教材实施的策略、方法和手段,分享了优质的高中音乐教学资源。她表示,高中音乐教师应肩负“赓续红色血脉”的责任和使命,从大单元设计的角度去开展新教材的实施,在高中音乐课堂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以美育人、立德树人。

下午,培训由广西普通高中首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宁市第二中学音乐教师邓莉主讲。邓莉从音乐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编写的思路和模块课程开设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她还从中国民歌、中国民间器乐、近现代音乐的历史沿革、不同时期的乐派等章节,讲解了《音乐鉴赏》模块的教材内容。

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音乐教师朱嘉青展示了《汉族民歌》单元的说课。朱嘉青以多作品并列式的教材处理,向大家展示了《弥渡山歌》《姑苏风光》《幸福歌》三首歌曲的教学设计。南宁市第二中学音乐教师李坤华以《高山流水志家国》为题进行说课展示,她以游戏、武侠、微电影等互动环节,使学生在富有趣味的课堂中感受古琴的形制、音色和音律之美,通过巧妙的设计和富有亲和力的语言激发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和使命。

本次南宁市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新教材全员培训容量大、效率高,市区和县区的音乐老师们通过投影、电脑和手机等方式认真学习,开启了广西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改新教材实施的教学研究。今后,南宁市教科所将通过“一月一主题”的常态教研活动,在原有高中音乐模块教研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基于标准的高中音乐新教材模块教研活动,确保该市高中音乐新课改、新教材的顺利实施。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