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罚200000元!广告绘制中国地图漏了这些地方......
中国经济网2021-09-24 08:26:00

9月23日,#曹操出行因绘制不完整中国地图被罚20万#冲上热搜。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违法类型为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处罚机关为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内容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万元,上缴国库。

该公司主要违法事实:

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默契》03期杂志第006页广告上关于曹操出行2020年终总结报告上的中国地图鉴定,认为“该中国地图存在漏绘阿克赛钦,藏南地区、钓鱼岛、赤尾屿及南海诸岛的问题,违反《地图管理条例》第八条及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没有和杂志出版方(广告发布者)杭州交通科技与管理杂志出版经营有限公司(已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尽到谨慎审核责任义务,致该杂志内的广告涉及中国地图存在漏绘阿克赛钦,藏南地区、钓鱼岛、赤尾屿及南海诸岛的问题。该杂志共印刷4万本,目前杂志回收后36000多本已存放在杂志出版方(广告发布者)仓库内。

在第18个测绘法宣传日,自然资源部曾发文提到: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规范使用地图”是规矩也应是常识,“一点都不能少”是底线也应是红线。

选稿:王珂然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