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南京路步行街再添“闪亮”新地标 外滩中央广场内庭精彩亮相
上海黄浦2021-09-29 13:11:57

南京路步行街东拓段,又添新亮点。9月28日晚,“外滩中央璀璨之夜——内庭‘开·界’仪式”在东拓段地标建筑外滩中央广场举行。黄浦区委书记杲云,上海建工集团总裁卞家骏等出席。

作为外滩中央广场的延展空间,内庭为市民游客提供了“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的多元化功能与消费体验,丰富了南京东路—外滩商业街区的功能和形态。

外滩中央广场是外滩“第二立面”城市更新的标志性项目,由中央大楼、美伦大楼、新康大楼和华侨大楼这四幢历史保护建筑构成。此次全新亮相的内庭是由上述历史保护建筑合围而成,由1921年辟筑的原沙市一路和沙市二路组成了外滩区域唯一的十字形商业内广场,连通南京东路、四川中路、江西中路和九江路。今年7月,外滩中央内庭4000平方米的玻璃穹顶正式亮灯,成为南京东路百余年来首次出现的穹顶景观,也为“中华商业第一街”增添了一道新风景。

内庭开放后,将作为连接四幢历史建筑的核心空间,通过提供多元化功能与多样化业态,在南京路步行街打造独树一帜的商旅文体验空间和城市场景化社交空间,以此带动外滩中央项目整体升级,进一步推动南京路建设闻名遐迩的消费商圈。

外滩投资集团相关人员介绍说:“外滩中央致力于多维度提升消费服务品质,营造近悦远来的消费环境。新开放的外滩中央内庭将有数十家休闲餐饮可满足市民游客从早到晚的丰富选择,还将提供潮流、艺述、乐活等多种体验活动,将成为展现海派商业特色的商旅文新地标。”据悉,近期将有文创市集、创意巡演、乐队演出、爵士生活节等众多精彩纷呈的活动在此陆续登场。

当天晚上,外滩中央运用内庭独特的空间优势,联动美轮美奂的玻璃穹顶、经典老建筑的墙体和炫酷的裸眼3D大屏,打造一个多媒体展示的立体空间,通过历史建筑和现代科技的融合,让市民游客体验“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的光影演绎。

作为南京路步行街商业升级调整的一个重要项目,外滩中央广场通过经典建筑与现代商业有机融合,以“商旅文生活秀”的体验综合体为功能定位,以精致零售、特色餐饮、文化艺术、高端办公为四大主要业态,以“首入优先”、“新概念优先”、“特色优先”为商业理念,与周边乃至整条南京东路商业项目形成错位互补。目前已汇聚了包括乔丹品牌旗舰店JORDAN 139NANDONG、皮爷咖啡、米其林餐厅喜粤8号、林肯爵士乐上海中心在内的首店、旗舰店以及体验店,近期还将有HAYDON全球高端美妆零售品牌-上海首店、Top Toy全球潮玩集合、沪上首家外滩·林家一新台州菜等品牌陆续开业。众多新品牌的加盟入驻,助力推动着沪上“首发经济”和“夜市经济”的发展。

作为一个“可以阅读的历史街区”,外滩中央见证了百年南京路的繁荣过往。这里曾有上海煤气公司的专卖店,记录了煤气路灯、电灯、电话、自来水、有轨电车等在上海的最早开通;曾有启蒙上海人西餐礼仪的德大西菜社;曾有当年被誉为“上海首席摄影师”的犹太人沈石蒂开设的“上海最好的摄影工作室——上海美术照相馆”;也曾有老上海人几乎都去过的“淘宝地”中央商场。外滩中央项目由上海外滩投资集团投资开发,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施工总包。按照“重现风貌,重塑功能”的总体要求,对老大楼进行保护修缮,保留了原有的新古典主义风格,在城市肌理完美保留的同时,使沿街风貌更统一和谐。

(图片:外滩投资集团)

作者:范煜昊
选稿:王冰倩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