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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打出手扰乱法庭秩序 罚!
新民网2021-09-30 17:23:52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马书恒 记者 袁玮)本是家庭内部矛盾,却将情绪带到了法庭上。近日,虹口法院一起案件庭审结束时,被告及其旁听家属一时情绪上头,竟无视法庭纪律,当庭殴打原告,结果闹事者被严肃批评教育,也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日前,虹口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外孙女小张作为知青子女回沪后将户口落在了姥姥的老房子里。2020年,老房子动迁,按照政策小张可以分得一笔补偿利益。姥姥病重后,小张的几个舅舅、小姨与小张对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始终意见不一,于是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分割80万元征收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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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中,考虑到维护家庭和谐和亲情,法官耐心作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小张分得老房征收补偿款65万元,并不再主张其他任何征收补偿利益。

就在庭审结束,双方签署调解笔录后,被告张阿伯(小张的舅舅)及旁听的张阿姨(小张的小姨)因家庭矛盾在法庭里与小张及坐在旁听席的小张妈妈起了争执。起初,经法官劝说,两人离开法庭。但很快,张阿伯和张阿姨再次返回法庭,此时张阿姨情绪已经失控,不顾审判人员和安保人员的反复劝阻,多次辱骂小张和小张妈妈,并动手打人。紧接着,张阿伯跨越、踩踏旁听座位,拿起随身携带的背包对小张和小张妈妈的头部殴打,哄闹法庭。随后,闹事的两人被法警带离法庭。

张阿伯和张阿姨的行为违反了法庭规则,危及法庭安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虹口法院对张阿伯和张阿姨作出了各罚款5000元的决定。事后,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两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手写了具结悔过书。

作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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