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上海体育往事:上海最早的运动鞋品牌是“回力”吗?
东方网2021-10-16 18:42:37

由上海通志馆主编的“上海地情普及系列丛书”之《敢为人先:上海体育》新书发布会在钟书阁(徐汇绿地缤纷城店)举行。近年来,针对人们对上海历史缺乏了解的实际情况,上海通志馆连续三年邀请“大家写小书”,主编“上海地情普及系列丛书”,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讲述上海历史。今年出版的《敢为人先:上海体育》是该系列丛书之中的一本。

书中从上海体育事业的近代发展情况、世界性体育成就、城市地标、群众体育、海派球星、体育传媒、体育对外交流等7个方面切入,在以史料为依据的历史主线中穿插名人轶事、建筑风物、社情民俗,用读者喜闻乐见的语言方式,讲述了42个精彩的历史故事和人物传奇,为历史爱好者、体育爱好者、各阶层读者提供了了解上海体育发展史的生动线索。

记者摘录了书中的若干“知识点”,给大家带来上海体育往事。

问:上海人俗称的“万体馆”和“八万人”是同一个场馆吗?

答:上海的“万体馆”和“八万人”,正式名称分别是:上海体育馆和上海体育场。一座在室内,一座在室外,看名字就知道,这两座体育场馆以上海城市名字命名,是上海的标志。

在上海,你问“上海体育馆”或许有人不知道,问“万体馆”,几乎无人不知。

位于徐家汇的上海体育馆,建造过程颇为曲折。早在1959年第一届全运会前夕,上海市体委就提出建造万人体育馆的申请,但当时国家正处于困难时期,完成了练习馆打桩任务后,工程就不得不下马。这一下马,就是十二年。1972年上海市体委提出重建“万人体育馆”报告,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批示“同意”,体育馆工程终于在1975年9月建成,因容纳观众数量达1.8万人,因此被亲切称为“万体馆”。

1997年,上海举办第八届全运会,同年在上海体育馆附近建成了上海体育场。这座体育场因可同时容纳8万人进场而被称为“八万人”。

上海体育场、上海体育馆及另一座可以容纳4000名观众的上海游泳馆(1983年建成)三足鼎立,共同组成徐家汇一带独特的体育风景。

问:上海最早的运动鞋品牌是“回力”吗?

答:当时在上海最早做运动鞋的有一批厂家,“回力”是最早正式注册为商标的。

上海最早生产运动鞋的厂家是创办于1920年的上海运动鞋总厂,创始人为傅降临。中国奥运第一人刘长春1932年代表中国参加第十届洛杉矶奥运会时,脚上穿的运动鞋便是一双“傅降临”皮质运动鞋。

1935年傅建临正式注册火炬牌商标,主要专供专业运动员使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中国田径运动员刘长春、周余愚、张嘉夔等,都是穿的“火炬牌”运动鞋。

而“回力”运动鞋的历史可追溯到1927年,江苏江阴人刘永康在唐山路开设了义昌橡皮制物厂,生产“八吉”牌胶鞋。1930年改组为正泰橡皮制物厂,1934年又在“正泰”后面加了“信记”二字,注册了中文名“回力”。

问:中国奥运采访第一人是谁?

答:第一位采访奥运会的记者是冯有真。

1905年冯有真出生于江苏常熟一户普通的农民家庭,众多兄弟姐妹中,只供他一人上了杭州的之江大学。冯有真酷爱体育运动,大学里是之江大学足球队前锋,英语学得也好。1934年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第十届远东运动会,29岁冯有真以中央通讯社南昌分社社长的身份随中国运动代表队前往采访。

两年以后的1936年,柏林奥运会召开,中国派出了由69名运动员组成的代表团。冯有真作为《中央日报》特派随队记者,成为中国第一位采访奥运会的人。

作者:熊芳雨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