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东方快评|别让“食品级”化妆品误导消费者
东方网2021-10-20 10:21:53

可食用果冻口红、“食品级”儿童防晒霜……当前,“食品级”化妆品宣传充斥市场,商家宣称这类化妆品原料都是“无添加”“纯天然”的,不仅安全有效,甚至还能直接食用。对此,国家药监局18日对外发布,“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10月19日《科技日报》)

“食品”和“化妆品”,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为何要混为一谈冠以“食品级化妆品”呢?“化妆品”要捆绑“食品”营销,看上的是食品在民众心中的“安全”地位,让消费以为其产品更健康、更安全、更优质。但是,食品和化妆品在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方面的评估要求、检测标准安全不同,两者依照不同的法规规定在执行,一个是“食”准字,一个是“妆”准字。因此,“食品级”化妆品完全是个伪概念,并无不存在。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理应尽快治理。此前化妆品行业曾风行“无添加”“纯植物”等标签,在出台相应规定,严加管理之后销声匿迹,现在又搞出“食品级”标签来忽悠消费者。

对此,首先,相关部门应尽快加大力度治理,规范营销秩序,避免不良商家钻监管漏洞;并对违规商家加强惩治,杀鸡儆猴,提高违法成本,用法律法规的威严震慑市场,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也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细化规则,维护行业的良性向上发展。

其次,商家卖货卖到最后,最终卖的是质量和诚信,而不是营销。各品牌商家应珍惜羽毛,需知骗一时流量,毁一生诚信,决不是长久经营发展之道。

再者,无论是“食品级”化妆品等伪概念,还是“量子类、纳米类”等伪科技,都是打的消费者知识盲区,用各种似是而非的言论误导消费者,赚的是“智商税”。因此,提高民众科学素养成为防骗关键。相关部门除了提醒民众提高防骗意识外,也应加强宣传和科普,占领宣传先机,让骗子无话可说,让民众长智商却不再缴税。

作者:王琦
选稿:单冉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