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被查!退休前一个月还审批发放40多万奖金
上观新闻2021-10-26 17:48:00

昨夜,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上观新闻注意到,今年8月,十届云南省委第十四轮巡视“回头看”全面展开。10个巡视组对包括云南省司法厅(含云南省监狱管理局)等14个省直部门、6家省属国有企业共20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

公开履历显示,已于2016年8月退休的马林,男,汉族,1956年7月生,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云南省原临沧地区(2004年12月26日,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任职,历任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等职。

2004年7月起,马林进入云南省司法系统任职,并长期在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工作。马林历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书记(副厅级);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正厅级)、党委书记,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马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其间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超过8年时间。

上观新闻发现,去年,马林曾被云南省纪委公开通报。去年10月,云南通报省委第十轮巡视发现的该省司法厅下属监狱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云南省监狱管理局被指违规发放奖金。

通报显示,2015年12月7日、2016年7月7日与2016年4月8日,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先后发放两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分别为465400元、467000元)与一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一万元)共计942400万余元。其中,前两笔由时任该局党委书记、局长,金马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决定用金马集团公司资金配套,后又经马林审批发放。另一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则由马林批准决定用局机关资金配套发放。包括马林在内的该局近百个公职人员领取了这三笔奖金。

今年1月22日,云南通报该省司法厅党委整改处理情况。通报显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超额发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共计932400元,已清退914452.91元(剩余资金因涉及违法犯罪人员,正组织追缴)。另外,云南省监狱管理局违规配套发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一万元,已全数清退。通报显示,包括马林在内的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多名领导干部被云南省司法厅约谈,时任该局多个副局长还受到党纪处分。而时任该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蒋文山(因还有违纪问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穆勇(因还有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

除了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进行追责,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主动曝光的问题整改处理情况中,还提及该省司法厅自2015年6月19日至10月30日举办文艺竞赛和书画摄影竞赛活动,支出活动费用301.55万元。相关整改处理情况显示,时任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林等被约谈。此外,时任该厅厅长马继延被党纪立案审查,多个副厅长、纪委书记也受到党纪处分。

上观新闻注意到,2019年12月15日,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两年至20年。其中,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获刑10年6个月。罗正云曾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等职;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以徇私舞弊减刑罪获刑6年;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获刑9年6个月;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以徇私舞弊减刑罪获刑5年6个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