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黄旭华再捐1100万!
封面新闻2021-10-29 14:28:00

“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希望通过我的捐赠,让更多人关注、关心、支持科研、教育和科普事业。”10月28日,黄旭华科技奖励基金捐赠仪式在中国船舶七一九所举行。

为鼓励装备科研人员不断开拓创新、勇攀高峰,“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核潜艇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旭华向七一九所捐赠1100万元个人所获奖金,作为科技创新奖励基金,以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为用好捐赠奖金,七一九所遵照黄旭华本人意愿,设立“黄旭华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制定《黄旭华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并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该奖励基金每两年评选一次,用于奖励为推动装备研制事业创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

当天,黄旭华为年轻科技工作者授课,深情回顾自己勤奋求学的经历,讲述了老一辈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过程,分享他们克服艰难险阻,变“不可能”为“可能”,研制出中国第一代核潜艇的感人故事。他寄语青年员工,要树立敢于创造的雄心壮志,自觉肩负起光荣历史使命,勇攀科技高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铸就“国之重器”再创辉煌、再立新功。

七一九所所长吴鹏炜表示,将充分发挥基金激励效应,推进装备研制事业的创新发展,不负院士的殷切期望。

据悉,黄旭华已将个人所获得的各级各类奖项奖金约2000万元几乎全部捐献,用于国家的科研、教育及科普事业。

相关链接

1926年,黄旭华出生于广东省海丰县的一个小镇,小学毕业时,全面抗战拉开了序幕。黄旭华在炮火和动荡中走过了他的少年和青年。

“想轰炸就轰炸,因为我们国家太弱了!我要学航空、学造船,我要科学救国!”海边出生的黄旭华,以造船系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国立交通大学(今上海交通大学),学术成长由此起步。

1958年,中国启动核潜艇研制工程。一批人挑起开拓我国核潜艇的重任,黄旭华是其中之一。

彼时,面对苏联的技术封锁,毛泽东誓言:“核潜艇,一万年也要搞出来!”

“听了这句话,更坚定了我献身核潜艇事业的人生走向。”黄旭华说。

1965年,核潜艇研制工作全面启动,核潜艇总体研究设计所在辽宁葫芦岛成立,黄旭华开始了“荒岛求索”的人生。

荒岛之艰难困苦,没有削减同志们的干劲。所有人心里都装着使命,尽快研制出中国的核潜艇。做一辈子的“无名英雄”,黄旭华心甘情愿。

十年磨一剑。黄旭华及其同事们荒岛求索,在世界核潜艇史上写下光辉篇章——上马三年后开工、开工两年后下水、下水四年后正式编入海军进入战斗序列。

中国成为继美、苏、英、法之后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潜艇的国家,辽阔海疆从此有了护卫国土的“水下移动长城”。

2019年4月18日,黄旭华走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新华社记者 熊琦 摄

出于保密的需要,在研制核潜艇的几十年里,黄旭华一直隐姓埋名,没有回过老家,他的父亲直到去世也不知道儿子是干什么工作的。“当时,我夫人就说,我应该回去。”黄旭华有些感慨地说,自己对家里是非常有感情的,但是整个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家里就顾不了了。“对国家的忠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

他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世界上科学技术上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在国防科研方面的竞争更是如此,不创新,停留一步就会落后,落后就要挨打,就会挨欺凌甚至侵略。因此,我们现在是“任重而道远”,应该更加奋发努力,把核潜艇水平提到更高的位置上。

向功勋卓著的黄老致敬!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