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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短乘长”逃票硬闯出站口,推倒怀孕工作人员!有这些行为坐火车将被拒→
东方网2021-11-03 21:25:34

近日

发生在上海火车站的一幕

让人非常气愤

10月30日,上海火车站

一女子乘坐火车时逃票

出站时为不补票

故意贴靠他人出站

被发现后拒不配合

还把怀孕工作人员推倒致其受伤

目前

该女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被行拘十五日

并处罚款1000元

当天17时45分许,女子金某持当日G13天津南至济南西的车票,从铁路上海站东南出口处,故意贴靠其他旅客出站,被工作人员周女士发现,并交由检票员组长黄先生处理,金某声称,有济南西至上海站的车票。在借口从包里寻找车票之际,金某强行挣脱黄先生的阻拦,并将周女士推倒在地,致使其受伤。

△怀孕工作人员被推倒地。上海铁路警方供图(下同)

铁路上海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女子金某带至民警值班室进一步处理。同时,周女士也被120带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视频截图

经询问,金某交代,她当日购买了G13天津南至济南西的车票进站上车,然后一路逃票到上海站,出站时故意贴靠其他旅客出站,谁知被工作人员发现。

目前,该女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上海铁路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以后再发生类似行为

乘火车或将被拒

11月1日,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该征求意见稿提到:

铁路运输企业发现涂改、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恶意逃票或霸座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对于无票乘车、扰乱车站、列车秩序,危及列车安全或者其他旅客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拒绝运输。

上述通知称,为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秩序,保护旅客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铁路旅客运输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铁路局在原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基础上修订形成《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拟以规章形式发布。

发现恶意逃票或霸座

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

铁路运输企业发现涂改、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恶意逃票或霸座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目前,国家铁路局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tielulaw@163.com;或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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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买短乘长、越站乘车将被拒乘

此外,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提到,对于这些人员,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拒绝运输:

无票乘车、在车票到站不下车继续乘车、持低等级席位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或者持不符合优惠、优待条件车票乘车等情况下,拒不支付应补票款的。

不接受安全检查的。

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

按照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施隔离管理的。

严重精神障碍和醉酒等不适宜单独乘车且无人看护的。

扰乱车站、列车秩序,危及列车安全或者其他旅客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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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综合新民晚报、澎湃新闻

编辑:shirley、俊俊

审稿:钱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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