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东方快评|别让“快递被消火栓签收”继续上演
东方网2021-11-12 10:14:56

今年的双十一不仅开启的早,就连快递速度也格外给力,很多人并没有遭遇往年的物流爆仓、快递变慢递的情况,但是蜂拥而来的快件也让收件问题再度被网友热议。消防栓、电表井、地垫、门口、把手等都成了快递的“签收人”,而快递投递的矛盾也在这些“非人类”签收中凸显。近期,记者发现,部分楼道内已经贴了封条的消防栓被破开,有的还有快递包裹放在里面。(11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早在2018年,网上就出现一个搞笑截图——“您的快递已被门口消防栓签收”,这被当成一个段子在网上流传开来。不少网友坦承,自家门口、鞋架(柜)、小区快递柜,是代签收的“常用地”,消火栓、暖水井、弱电间、电表箱等,也是代签收的“大户”。笔者认为,消防栓是扑火救灾的重要设施,“快递被消火栓签收”绝不能容许。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此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微“中国消防”多次指出,消防栓箱内严禁堆放杂物。“中国消防”还专门发布过“消火栓严正声明”:快递小哥向栓箱内塞快递,遇火灾发生,影响本栓正常使用,属于消防违法行为。

对于各种“非人类”签收,很多人不能理解,认为将快递送到客户手中本是快递员的义务。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然而,由于客户在家时间与快递员上门时间往往不匹配,一些客户也默认了“代签收”,使得各种“非人类”签收成为一种习惯。同时,快递公司有考核要求,快递员为了完成投递量,只能将包裹放置在客户门口或者电箱里。在快递柜或驿站普及不到的地方,这种情况几乎每天上演。

平心而论,快递员挣的是辛苦钱,一刀切的上门服务方式并不现实。对于快递员来说,其业绩主要通过投递量来计算,随着快递业务与日俱增,如果每个包裹都严格按照流程送上门,耗时耗力,快递员的收入必然会大打折扣。要是遇上双十一之类的购物节,包裹堆积如山,更是送也送不完。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消防栓、暖水井等“非人类”签收,这不仅违法违规,也降低了服务满意度,一旦包裹丢失,客户完全可以追究其责任。如果客户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在消火栓、暖水井、弱电间,客户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专家表示,快递量过大只是表面原因,背后还有快递企业末端服务考评体系的问题。快递企业要完善考评体系,尽快从讲究效率和结果优先,转变为服务和安全优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别让“快递被消火栓签收”继续上演。

作者:付彪
选稿:单冉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