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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开警示144名涉嫌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请立即回国
“温州公安”微信公号2021-11-25 21:02:00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联系敦促本地籍涉嫌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已有部分人员回国,部分已在国内的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所说明情况。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或处于失联状态。

近日,全市各地迅速贯彻落实11月5日召开的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暨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针对滞留缅北地区人员连续发布重要通告予以警示,勒令相关人员及时回国。

鹿城
 鹿城区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我区政府部门多次督促鹿城籍缅北人员尽快回国,但仍有少数人员无视政府部门政策宣传、拒不回国,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对叶峥晖等8名鹿城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上述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上述人员暂停其名下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上述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上述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治审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鹿城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8名鹿城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8名鹿城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瓯海
 瓯海区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决定对5名瓯海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滞留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滞留人员名下所有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予以暂停,并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滞留人员及直系亲属一律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滞留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瓯海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5名瓯海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5名瓯海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龙湾
 龙湾区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鲍麟等3名龙湾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劝返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湾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3名龙湾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3名龙湾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浙南产业集聚区
 浙南产业集聚区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高敏威等8名经开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劝返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投案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于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南产业集聚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

8名经开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8名经开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永嘉
 永嘉县关于公开警示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第一期)

2021年以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我县多次敦促永嘉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全县劝返工作实际,现特对徐忠文等35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开警示,勒令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0日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出入境证件。对上述人员冻结护照、边境通行证等证件,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暂停通信及银行业务。对上述人员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予以暂停,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对其有资金往来的账户严格审核。

三、暂停政策补助。暂停现有对上述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发放的政策补助,并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从严政审。对上述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治审查严格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投案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予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嘉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35名永嘉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35名永嘉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平阳
平阳县关于公开警示平阳籍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王大寿等26名平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冻结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将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并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职人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对非法出境滞留东南亚其他国家、地区的平阳籍人员,参照上述惩戒措施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平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第一批)

平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第一批)

          
苍南
苍南县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40名苍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一律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劝返不力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六、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偷越国边境犯罪的,一律从严打击惩处。

苍南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40名苍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40名苍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泰顺
泰顺县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林行峰等19名泰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劝返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顺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

泰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泰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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