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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潼关肉夹馍风波:维权引众怒被叫停,沙县小吃和兰州拉面们怎么办
上观新闻2021-11-26 14:43:00

近日,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启维权行动。“天眼查”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现有200余条开庭公告,基本都是起诉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店铺的商标权纠纷。

潼关肉夹馍协会有大量开庭公告

在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后,11月26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样的处理结果在意料之中。放眼全国,与“潼关肉夹馍”类似的商标还有不少,如沙县小吃、兰州牛肉拉面、嘉兴粽子等等。复盘整起事件,或许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此类商标的法律边界。

几百起维权官司引发众怒

11月21日,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栏目报道,当地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因卖的肉夹馍带有“潼关”两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3-5万元不等。这些小吃店店主感到难以理解,对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起诉大多不予认可。这篇报道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按照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的说法,协会的维权行动开始于今年2月。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一个省一个省打官司,目前已推进到河南省。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他们的维权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经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公示信息,“潼关肉夹馍”是由潼关肉夹馍协会于2015年注册的集体商标。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潼关肉夹馍”确实是成功注册的商标

“潼关肉夹馍协会作为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依据的是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延彬彬说,商标侵权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等。

也就是说,潼关肉夹馍协会确实持有相关商标,如果其他商家未获授权就使用该商标,协会起诉并非没有法律依据。在已经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某小吃店并未提交任何相关理由和证据向法院答辩,在此情况下法院判决被告酌情向原告潼关肉夹馍协会赔偿1.1万元。

那么,在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视的当下,看似正当的维权行为,为何会招来一致的口诛笔伐?

地理标志商标并非付费方可使用

行使权利应当注意边界,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当然可以维权,但其实际做法已然越界。

这也是由该商标的特殊属性决定。潼关是一个沿用千年的古地名,在国内具有比较高的知名度,“潼关肉夹馍”这个集体商标中包含了地理标志。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一般的商标知名度来源于某个企业,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是由许许多多使用相同手艺的店主共同做出来的。

“潼关肉夹馍”并非某家企业独有,而是一个地区的标志

“这类商标和我们平时看到的商标不太一样,不是说协会注册了这个商标,就能垄断使用权。”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刘民选告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各小吃店销售的肉夹馍符合潼关肉夹馍的地理标志条件及品质标准,就有权在不加入该协会或团队会员的情况下正当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

此外,协会索取的高额赔偿,是引发公众不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根据报道,被起诉的商户大多面临数万元的赔偿,或被要求缴纳数万元的入会费用。对此,延彬彬认为,协会维权的真实目的更像是为通过诉讼谋取暴利。“该协会启动的司法程序波及地域范围广,涉及人数多,且绝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的个体户商家,商家对他们提出的大额索赔数额一般都无法接受,他们就通过法律恐吓,诉讼威胁等方式诈取暴利,所谓的维权实则是在打‘流氓官司’,社会影响极坏。”

刘民选也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存在以维权为名,借此获得赔偿费用之嫌,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制度设立的初衷相违背,反而不利于该地方特色小吃的管理和发展。

沙县小吃们该如何正确维权

尽管舆论一边倒指责协会维权“吃相太难看”,但抛开高额索赔不谈,不可否认市面上确实存在一些潼关肉夹馍店,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挂羊头卖狗肉”,无疑会影响到了“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的声誉。

潼关肉夹馍协会曾发表一份追责声明

潼关肉夹馍协会曾在2018年4月发布了《关于对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责的声明》。声明中提到:目前在陕西省内及国内其他地区出现了个别打着“潼关肉夹馍”品牌的违规、违法的山寨店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协会的商标权。其经营者一般未经任何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所经营的餐厅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内部人员管理混乱、卫生环境脏乱不堪,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食品健康,同时也伤害了“潼关肉夹馍”的品牌形象。同时各大网络平台都上架了疑似、类似潼关肉夹馍店铺,使消费者严重混淆,对本协会品牌以及影响都极其恶劣。此类违规、侵权行为的存在,严重的欺骗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协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商誉影响、破坏协会形象、造成品牌损失及经济损失。

同样的道理,对于沙县小吃、兰州牛肉拉面之类的集体商标来说,今后面对此类情况,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关键还是要看协会维权的出发点是什么。“如果协会是以提升潼关肉夹馍的整体品质的初衷去维权,是合法合理的。但它现在的诉讼请求更像是为了收取加盟费盈利,这就脱离了法律初衷,不合理也不合法。”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潘剑说,对于那些工艺、口味不符的商家,协会可以要求对方接受相关指导,帮忙做得正宗地道。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适当收取一些会费。但在这起事件中,协会维权的标的已经明显脱离了正常加入协会的收费,实质是在收取商标授权使用费,超出了协会的权利范围,所以维权行动被叫停。

选稿: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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