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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类收费却再起争议,松江这个小区的停车难题该如何化解?
上海松江2021-12-04 09:54:04

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另一方面是小区内停车位饱和,停车难是目前不少小区共同遇到的难题。由于业主车位难寻、租户占据大量车位,12月1日,新桥镇晨星东区决定对新的停车管理办法进行征询。按照新办法,居民被分为了拆迁户、二手房买入者、租户三类,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实行差异化定价,反对者认为租房与买房居民应当享受同等待遇。小区管理人员则以严控租户车辆,维护业主优先权为主要考量,“现在940个车位,但租户就有近700辆车。”业主比租户更难找到车位,这令部分业主难以接受。

业主停车一“位”难寻

兜转、询问、离开……每周末回家都要面临找不到车位的窘境,王先生已经逐渐习惯这样的停车过程。“感觉这里不像是自家小区,业主连一个车位都找不到。”他记得,起初小区住户还不多时,停车并没有这么困难,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小区内停放的私家车越来越多。

王先生家隔壁住着一家五口人,“这家租户三代人,车子不少于两辆,因为回家早,总是能停到车位。”王先生无奈地摇摇头,“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每一户人家都有停车的权利,现在是租户车辆数量无法控制,拆迁户家庭反而没有车位停。”王先生认为,同样是小区的居民,至少要保证一家一户有一个停车位才算是较为公平的做法。

一边是找不到车位的业主,另一边却是不设上限停车的租户。租户陈女士向记者透露,她和丈夫一人一辆车,“这个小区只要600元就能包年停车,每一家不管有多少辆车都是这个价格。”因下班时间较早,陈女士和丈夫总能顺利找到车位。陈女士的情况并不是个例,记者在现场走访发现,部分租户家中的确人数较多,人手一辆车也并不少见。

记者从新泾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李锋口中了解到,根据近期的统计,小区现共有停车位940个,而租户车辆有近700辆。由于小区没有地下车库,地面车位又不固定,居民停车往往都是先到先得。此外,小区内乱停车的现象也不在少数,通行困难、难以管理,这些都使得小区的停车秩序越发混乱。

扩充车位后缺口仍达160个

李锋认为,扩充小区内部停车位数量或许是一个方法。从客观情况看,晨星东区共有居民1344户,原始规划的停车位有500多个,“小区的外来人员越来越多,对停车位的实际需求注定越来越大。”李锋说。今年6月,新桥镇二期旧改工程正式启动,晨星东区也借此进行了内部整体提升,将车位数量增加到了现在的940个。

“环境的确变好了,可我并不觉得停车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王先生同记者谈着自己对于小区改造后的感受,他发现,虽然内部车位在增加,但与此同时,租户以及车辆也在逐渐增多,“只要回家晚了些,兜兜转转很久都未必找得到车位。”

王先生的抱怨并不夸张,李锋告诉记者,1344户居民共有1100个车位需求,改造后车位依旧不够。或许还是要通过限制租户在小区内部停车,才能有效缓解停车难题。

新办法遵循“优先考虑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李锋决定将“优先考虑业主”的原则贯彻到底。他告诉记者,居委会在与物业、楼组长、居民代表进行商讨后,最终出台了一套全新的车辆停放管理办法。新办法的具体内容为:本地动拆迁居民每户首辆车免费,第二辆车收费50元/月,第三辆车收费150元/月;二手房买入的业主每户第一辆车收费50元/月,第二辆车收费100元/月,第三辆车收费200元/月;租户第一、第二辆车收费150元/月,第三辆车收费250元/月。

李锋表示,希望通过差异化定价,限制租户无上限停车,同时以阶梯式收费控制所有居民的停车数量,“我们计划从12月1日开始,挨家挨户进行征询,征询通过才会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

新办法未实施便遭反对

面对这样的停车管理办法,拆迁居民表示认可,但二手房买入者同小区租户却心存疑惑:如果要优先满足业主,为何要将拆迁户与二手房业主进行区分?租房与买房居民就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征询还没有开始便遭到了反对。

对此,新桥镇房管所所长杨俊表示,小区地面车位管理属于小区内部自治问题。晨星东区在制定全新停车管理办法时,不仅要优先业主权益,且必须保证动迁户居民与二手房买入的业主拥有同等的权益。“所以,该小区现有的停车管理办法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以明确的是,二手房业主和动迁户居民不应该被区别对待。”杨俊说。

对于居民提出的要求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问题,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标准、费用列支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考虑到该小区目前还未成立业委会,杨俊表示,小区可以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启动业委会组建计划,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新的停车收费办法,对于小区内的租户,在某些情况下也应当尊重其意愿,让其更有归属感。

下一步,新停车管理办法该怎样调整?在拥有大量租客的小区内如何实现“优先考虑业主”的原则?李锋同小区物业以及几名居民代表开始了新一轮讨论。

选稿:吴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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