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会计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这个原则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其出发点是要求在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时候,应该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处理,而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但问题是,上了法庭,大家更多地关注的是法律形式。也就是说,某些情况下,实质会与形式产生冲突。
先从武侠小说说起。金庸先生有一部小说名为《侠客行》,乍一看,可能会觉得比较粗糙;仔细看看,则滋味无穷。
里面的一个情节,是名为张三、李四的两位侠客岛“特使”,到江湖上发放“赏善罚恶”的铜牌。接到铜牌的一般都是江湖上有名的大佬,拿到牌子就要答允去侠客岛上去喝腊八粥,如果不去,这个大佬及其所在的帮派就会尽遭杀害;如果去了,基本上也是有去无回。
于是江湖上的高手们一听“赏善罚恶令”,基本上都胆战心惊,好像去也是死,不去也是死。
你看,这就是所谓的“形式”,张三、李四只是个符号,赏善罚恶令也是个符号。其实质就是接到令牌后,要冒着生命危险。
实际上,等大家跟着主人公石破天上了侠客岛之后,发现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喝腊八粥也是一个由头,请大家上岛的龙、木二位岛主真正的用意,是让江湖上的牛人们来岛上参研图解,搞明白侠客神功的真谛。谁知道这些上了岛的武林高手们,全部被图解所吸引,彼此之间的见解完全不同。于是各门各派的高手名宿沉迷其中,乐不思蜀,让吃瓜群众们误以为被侠客岛的人干掉了。
本来请大家上岛喝腊八粥纯粹是好意,结果经过“形式上”有去无回的解读后,就变成了人人害怕的坏事了,真相只有到了岛上,“眼见为实”。
你别以为大家的误解有问题,因为确实也有一些江湖上的帮派被干掉了。原来,侠客岛还搞了一套“赏善罚恶簿”。什么簿?就是账簿,即两位岛主经常派下属到江湖上打听讯息,如果知道一些“值得”记录的事情,就会在这个簿子上记下来。有些门派帮会因为干了见不得人的事,被侠客岛的特使们干掉;当然,你的武功如果有一些独到之处,也可能成为来岛上喝腊八粥的候选人。
比如账簿上就记载了一些明细账。有个“河北通州聂家拳”的小簿子,就记载了聂家父子表面上行侠仗义、暗地里胡作非为的事。其中一笔账是“初八,买周家村田八十三亩二分,价银七十两”。这笔账站在会计的角度,算是记得非常专业了,既有日期(初八),又有业务(买地),还有数量(83亩2分)和金额(70两),而且一看就是聂老爷子自己写的“真”账,绝对不是误听人言、道听途说的业务。看账的白老爷子立即就明白了,70两银子买了80多亩地,这价格便宜的不像话,估计有威逼强买之情。
你看,侠客岛干事是以“账簿”为依据的,赏善也好,罚恶也罢,都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张三、李四就是最普通的“会计”,只不过他们既要记账,还要用账,把江湖上的名人轶事记下来以备后用;把坏人干掉,把牛人请上岛来喝碗腊八粥,顺便钻研一下最高武学。
江湖中有很多欺世盗名之辈,因为有“罚恶”的侠客岛特使,可能就要收敛一些;但“罚恶”的形式残酷了一些,搞得很多“实质”上的好人,得到“赏善”的邀请也闻风丧胆。
作家很厉害,一支笔就可以把江湖渲染的栩栩如生,真相也终会大白;侠客岛的特使们也很务实,不管你江湖名声怎样,咱得先查明事实,再做些职业判断,可杀可奖,以账为本。
现实很复杂,没有两把刷子,就很难理清其中的真相。很多经济业务的交易结构也有其特殊之处,如果没有很好的会计,把经济业务如实记录下来,有些真相可能永远不会为人所知。
再来看一家公司的例子。安然公司,笔者前文已经提到过了(详见《会计江湖|造假的锅谁来背:安然的启示》,
2021-11-11,澎湃商学院),2001年破产的时候,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其很多造假手段,到今天还有很多人看不明白。
比如公司想推高股价,怎么做呢?在美国这样的成熟资本市场,股价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公司的收入、利润、债务、现金流、信用等级、增长潜力、讲故事的水平,等等。为了建立投资者的信心,公司的管理层就开始给大家“画饼”,告诉你我明年利润能达到1个亿,结果时间到了,财报出来一看,利润有2个亿,你说股价涨不涨?
靠自己实实在在去干业务,太累了,怎么办?管理层又开始动起歪脑筋,搞一些吃瓜群众看不懂的业务。当时的“互联网概念”大热,如果你能蹭上这样的热点,市场会给你一个更高的估值水平。于是公司就通过并购第三方,切入电信服务业,推出所谓的“安然宽带服务”业务,而且公司总经理告诉你,我们这个宽带业务厉害了,将来公司的股价有一半可能都靠这个业务发力,目前我们还和市场上的百事达公司合作,推出“视频点播服务”,将来前景不可限量。于是乎,公司股价大涨。
“皇帝的新装”已经穿上了,问题是这个业务到底是亏本还是赚钱,需要在财务报告上反映的。当时公司的经营业务并不理想,公司又向市场吹了牛,说今年要赚多少多少钱,怎么办?于是公司的管理层开始构造一些复杂的交易,把赚的利润、需要的现金流给“造”出来。
市场上的聪明人很多,你“造”的假很容易就会被看穿,所以安然管理层还要把这个假造的像真的一样。其中有一年,安然到年底一看,还缺5亿美元的现金。怎么办?公司找到了花旗集团,咱们合作一把。花旗提供4.85亿美元的贷款,再加上1500万美元的本金,成立一个“特殊目的实体”叫N。钱到位之后,N立即购买5亿美元的短期国库券,然后用这些国库券作资本,投资安然的一家子公司叫M。M拿到了这笔国库券之后,立即在市场上卖掉,拿这些钱还了自己的贷款。
到了12月31日的报表日,安然公司的报表比较好看,因为安然是从儿子M那地方拿的钱,属于内部交易,所以不会增加安然的负债,拿到的5亿美元又把债还了,所以资产负债率立即就降了下来。流进来的5亿美元列报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中,让资金活动看起来也很健康,于是吃瓜群众一看,公司不错,赶紧买它的股票吧,于是股价也上涨,简直是皆大欢喜。
到了次年的1月14日(短短半个月时间之后),安然就把它从儿子M处拿的钱还了,然后由M再把钱付给N,付了多少钱呢?4.871亿美元。什么意思?就是相当于从花旗银行拿了4.85亿美元的贷款本金,另外再付210万美元的利息,年化利率超过10%,绝对是个好生意。
显然,这是一笔融资业务,也就是安然年底缺钱,付了210万的利息,暂时借入4.85亿美元的资金,半个月就还。但公司把这笔业务处理成了经营业务,过程中是通过国库券变现来取得资金的,在报表上将持有的短期国库券作为“商品业务活动”来进行陈述,并宣称出售证券所得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事实上,短期国库券的投资从来不是安然的商品业务,公司也从来没有把持有国库券作为赚钱的手段。
这就涉及到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形式上,这笔交易增加了公司的现金流,降低了公司的负债;实质上,这是一笔融资,很快就要花更多钱去偿还。但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罢,都没有揭露这笔交易的实质,所以公司年报对这个交易的披露存在重大误导,最后公司和审计师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还有一种类似的交易,来做出利润。比如我投资了一个项目C,原始投资额1000万,到年底发现业绩没办法达标了,于是把C的一部分股权(比如10%)拿出来,2000万美元卖给一个第三方L,这时候就可以确认一笔利润1900万(2000万的收入,减掉10%股权的成本100万)。问题是,市场上找不到接盘的第三方,怎么办?于是公司就让自己的首席财务官(CFO)成立这家L公司,交易就顺理成章了。但CFO也不是傻子,拿着这玩意不是把自己坑了,再说自己也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于是CFO找到投行,我出一部分,银行出一部分,把这个股权拿下来,放心,不会让你亏,将来安然会以2200万的价格在规定时间内把这笔股权再买回去。
这笔交易实质上是“关联交易”,因为CFO既是公司的高管,也是交易对手方L的管理合伙人。为了避免法律对CFO双重任职的信息披露要求,安然选择延期公布这项回购交易,让CFO在此期间把他在L中持有的权益份额出售,这样就可以粉饰成“非关联方”之间的市场公平交易了。
这同样违反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规定,明明是自身的业务不达标,却通过把公司持有的一些投资,以明显不合理的“协议”价,转让给了与自身有关联关系的所谓“第三方”,客观上粉饰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并误导了投资者。
这些交易中,形式上都没有问题,有协议,还有将来还款或回购的补充协议。款项也发生了貌似真实的流转,然而仅仅是管理层为了在报表日让公司“看起来”经营稳健,盈利持续增长,现金流健康,偿债能力无忧,但相关交易并没有经济实质,对公司也没有带来重大收益,纯粹是为了欺骗吃瓜群众,人为推升或维持公司的股价。一旦真相披露,公司股价立即雪崩,投资者血本无归。
赏善罚恶令也好,安然的复杂交易也罢,事后看来我们会说“原来如此”,但当时决策的时候却很惘然。丁不三、丁不四、白自在这些高人们接到令牌,觉得大限已到;投资者看到安然的财务报表,听到管理层的忽悠,对创新业务立即痴迷不已,股价节节攀升。
显然,决策不能光靠听别人怎么说,因为别人是有价值取向的;也不能仅仅依靠看,因为报表是经过粉饰的。要做出正确的决策,就应该有正确的情报和信息,这些情报和信息来自精密的调查和研究。我们应该有一双“慧眼”,能看穿报表中的猫腻,更应该掌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赖账簿做出正确的“赏善罚恶”决策。
(本文为澎湃商学院独家专栏“会计江湖”系列之十六,作者袁敏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研究方向:内部控制、资信评级等,出版有《资信评级的功能检验与质量控制研究》、《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案例》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