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疾控话健康|关于臭氧的那些事儿
上海宝山2021-12-13 20:05:01

不同高度臭氧(O3)含量不同,平流层的臭氧是地球保护者,能够降低紫外线辐射;对流层中臭氧,主要由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光化学反应生成,是大气中重要的污染物之一。

随着城市污染的加重,地面的臭氧含量已成为空气污染的原因之一,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明确显示,在PM2.5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我国城市的臭氧污染问题日渐突出。以臭氧为首要大气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已成为仅次于细颗粒物(PM2.5)的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

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及全国范围的封锁,我国各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臭氧污染却普遍加剧。因此,加强对空气中臭氧污染的防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01 认识臭氧

臭氧的化学分子式是O3,常温下呈现淡蓝色,具有臭味,具有强氧化性,分子结构不稳定,常温常压下会分解为氧气和氧原子,对致病微生物有极强的灭杀作用,在医学上可以用作消毒剂,可以全方位、高效、快速消毒。

平流层的臭氧对环境是有益的,而对流层的臭氧对环境是有害的。对流层臭氧的来源主要是建筑涂料、机动车尾气、各种燃料,这些污染来源在阳光照射下,产生大量臭氧,造成光化学烟雾等二次污染。因此,空气中臭氧的含量会受到天气的影响,当太阳光强烈的时候,由于空气温度高,紫外线强,光化学反应就比较强烈,臭氧浓度高。如果是阴天,臭氧的浓度会相对较低。

根据空气质量标准得知:当臭氧1小时平均浓度超过200微克每立方米或者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过160微克每立方米时,可称为“臭氧污染”。一般来说,气温超过25℃,相对湿度较低,风速较小时,容易形成“臭氧污染”。

02 臭氧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由于臭氧具有较强的氧化性,人吸入浓度较高的臭氧会对呼吸道及肺部造成腐蚀,引起呼吸道及肺部炎症。

1、如果人长期吸入臭氧,将会造成神经中毒,严重的话会造成人的记忆力下降,引发头晕头痛现象,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2、人的免疫系统也会被臭氧破坏,甚至会引起淋巴细胞染色体发生病变。

3、长期吸入臭氧会导致衰老加速,孕妇吸入过量臭氧会引起婴儿畸形。

4、人的皮肤长期接触臭氧,会破坏皮肤中的维生素E,皮肤会有明显的皱纹及黑斑出现。

03 臭氧污染的防治措施

“臭氧污染”听起来很可怕的样子,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呢?其实并不难。

1、从源头上减少臭氧污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中的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尾气排放会导致臭氧污染。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是臭氧污染的来源。因此合理限制机动车数量,减少尾气排放和工业废气污染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倡导人们绿色出行,为减少臭氧污染贡献自己的力量。

2、加强对空气中臭氧的监测

臭氧只有超过一定的浓度才会对空气造成污染,而适量的臭氧有消毒作用。通过监测将臭氧浓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可以用臭氧服务于人们的日常用水消毒、食品储藏、医疗消毒等,不但降低了臭氧对人体的危害,还促进了人们的健康生活。臭氧监测对空气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依据,保证空气质量符合优质气象标准,从而有效地保障人们呼吸新鲜空气。

3、监测出臭氧污染时减少室外活动

“臭氧污染”通常发生在气温较高、太阳辐射较强的午后,那么大家尽量避免这个时间段的外出,待在室内,就可有效避开“臭氧污染”了。有人会担心气体是流通的,室内会不会也超标呢?其实在室内,玻璃窗隔离了紫外辐射,使得室内空气中臭氧无法持续生成,而且臭氧易分解,在室内很快与其他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转化为氧气。因此,在室内环境中,无需担心“臭氧污染”。

大气中的臭氧层是地球重要的保护衣,能够防止紫外线的侵蚀,我们要加强对臭氧层的保护。但是,生存环境中的臭氧一旦超过标准,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加强对空气中臭氧污染的防治势在必行。为了提高臭氧污染防治的有效性,人们应提高对臭氧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

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臭氧监测的投入,建立健全臭氧监测系统,提前预防臭氧污染,从而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来源:上海宝山)

选稿:魏子川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